当前位置: 首页>>详细页>>信息内容页
索  引  号: 008758035/2018-0004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禄市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禄市镇2018年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公开日期: 2018-05-30 发布机构: 禄市镇
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各村、镇属各部门、驻镇各企事业单位:

  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将《禄市镇2018年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通知如下,希认真落实。
  禄市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3日
  禄市镇2018年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提高救灾应急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灾区社会稳定,根据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设立镇民政系统救灾应急指挥部。按照市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成立全镇民政系统的救灾应急工作指挥小组。

  指挥长:向果、王建

  指挥长:贺元明、吴军、任辉、韩华军、高婧、李珊霖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主任:高婧(兼)

  成 员:陈位华、韩勇、刘平、彭美富、向建华、杨乾进、曹雪洪、谭毅、王雪琴、蒋天超。

  办公室设在民政所,工作时间联系电话: 4871411(传真),夜间及节假日值班电话:4871411。

  办公室职责:

  (1)传达、贯彻上级领导关于救灾应急工作的指示精神,并组织实施;

  (2)对灾情收集、核实、汇总、评估、上报,研究提出对策;编辑《灾情快报》,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配合上级救灾工作组开展工作,指导灾区开展抗灾救灾减灾工作;

  (4)承办灾区紧急救援、灾民转移安置等有关方面的组织协调事宜;

  (5)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负责对救灾款物的筹集、分配和使用管理;

  (6)组织社会救灾捐赠;

  (7)检查、督促灾区各项救灾措施的落实;

  (8)组织指导灾区开展恢复重建工作;

  (9)负责救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各项任务。

  指挥部下设五个救灾应急工作组:

  第一小组:查灾、报灾和综合协调组。

  组长:韩华军

  成员:叶芳、杨杰、龚乙伦、滕辛茹

  职责:负责督促指导各村、社区第一时间进行查灾、报灾,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查灾、核灾工作;完成因灾造成的各种损失统计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上级民政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灾情稳定前实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负责大灾、特大灾的灾情对外发布;协调有关部门按规定搞好灾害应急救援。

  第二小组:灾民救助组。

  组长:任辉

  成员:刘平、彭美富、向建华、唐高明、曹雪洪、席刚

  职责:负责督促指导灾区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负责救灾资金、物资筹集、储备和分配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病能医、有安全住房。

  第三小组:宣传及后勤保障组。

  组长:阳仿军

  成员:陈位华、杨昆鹏、黄静静、周鑫

  职责:负责救灾应急期间的各项保障工作,安排救灾应急车辆,筹备救灾装备,承运救灾物资,保障通信联络,确保救灾应急设备、物资准确、及时到位。负责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抗灾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

  第四小组:督察审计组。

  组长:吴军

  成员:蒋天超、王雪琴、贺薇琳、袁海英

  职责:负责督查各村、社区应急设备、应急响应、灾后救助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灾害救助工作规范有序;负责检查审计各村、社区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

  第五小组:捐赠组。

  组长:贺元明

  成员:杨乾进、周绍熙、钟娜、周娟

  职责:负责宣传防灾、减灾、救灾知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预防和避险、自救、互救常识,增强公众的防灾减灾和自救意识;负责救灾捐赠工作。

  二、我镇易发灾害种类及区域

  (一)地质灾害。全镇共有13处地质灾害点,其中有滑坡危险的地质灾害点8处,泥石流易发点1处,不稳定斜坡4处,主要分布在月亮坡、山门口、走马岭、三圣寨、姚家?、六水沟等村,多发生于每年5—9月汛期,若遇集中降雨尤其是大暴雨,极可能发生地质灾害,造成房屋倒塌、交通中断、人员伤亡。

  (二)森林自然火灾。主要因雷击、电线断损及其它不确定因素引起,多发生在春、秋、夏三季,山门口、月亮坡等沿山村为我镇主要森林自然火灾易发区域,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一定范围内森林被毁、生态环境破坏和农房受损及人员伤亡。

  (三)洪涝灾害。多发生于每年的5—9月,局部地区可能有阵性大风和80—200毫米暴雨,持续时间3—6小时甚至更长,胡家河支流、绿溪河水位可能超过警戒线,甚至出现河水泛滥,直接威胁到山门口、月亮坡、六水沟、小驴山、大坡老等部分村的安全,可能造成房屋倒塌、农田被淹、停水停电、交通中断及人员伤亡。

  (四)旱灾。主要有春旱、夏旱、伏旱,多发生于每年的3月中旬至4月下旬、6月中旬至7月下旬,我镇应全球气温升高,地下水位下降,近年多为旱灾易发区域,可能造成农作物受损和人畜饮水困难。

  (五)风雹灾害。多发生于每年5—9月,可能发生区域为山口、河谷地带,造成房屋倒塌、农作物受损、停电、交通中断及人员伤亡。

  (六)病虫灾害。经常发生的病虫灾害有小麦的赤毒病、绣病、蚜虫、麦水蝇,水稻的稻飞虱、稻苞虫、赤班涞蝉、穗颈瘟,玉米的钻心虫、纹枯病等,多出现在阴雨连绵天气,不同程度地发生于各村,可造成粮食减产、经济减收、群众生活困难。

  三、应急准备

  (一)车辆准备。由镇民政系统的救灾应急工作指挥小组指定一台救灾应急指挥车。救灾应急期间,救灾应急车辆专车专用,党政办要保证车辆随时调出和正常使用,确保应急救援和抗灾救灾工作需要。

  (二)通信准备。救灾应急指挥部全体人员、各村(社区)干部以及从事救灾工作的人员在救灾应急响应期间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三)救灾应急物资准备。镇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应储备必备物资,确保救灾工作急需。同时,建立救灾物资社会动员机制,与有关厂家和商家建立食品、饮用水和粮食等救灾物资的紧急购买和使用关系,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运输、卫生防疫等工作事宜,确保灾害发生后各类救灾物资调运渠道畅通、方便快捷,救灾及时到位。各村、社区也要结合实际,做好应急物资筹备工作。

  四、值班制度

  从5月1日起到9月底,建立汛期全天候24小时昼夜救灾应急值班制度,并实行领导带班和夜间值班人员交接班制度,做到值班人员每天有交接班记录,带班领导要在值班记录上签字,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值班期间如发生重大灾情,值班人员要在接到报告后半小时内报带班领导和向镇救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汇报,并视情况向镇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因个人原因造成拖延的,严肃追究责任其他时间,如发生突发性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及时执行24小时昼夜救灾应急值班制度。

  五、报灾、核灾

  严格按照民政部《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华蓥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好报灾、核灾和救灾指导工作,特别当突发性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时,必须做到按规定第一时间到达灾害现场,第一时间了解并上报灾情,第一时间启动救灾预案,指导救灾、减灾。

  (一)灾情报告。一般性自然灾害,村、社区应在12小时内上报灾情。发生突发性特大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村、社区在灾害发生1小时内上报灾情。灾情稳定之前,须执行12小时零报告制度。灾情稳定后,村、社区在1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镇党政办、民政所报告。报告灾情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隐瞒和虚报。

  (二)灾情核定。民政所要及时协调农业、水利、地震、气象、国土、统计及其他有关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灾情;及时组织专家评估小组,通过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专项调查对灾情进行专项评估,核定灾情。

  六、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禄市镇自然灾害应急值班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