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758369/2018-000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信息名称: | 华蓥市教育科技体育局关于征集广安市2018年科技计划项目的函 | ||
公开日期: | 2018-04-04 | 发布机构: | 教科体局 |
信息类别: | 重大项目 |
各乡镇(街道)、市级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广安市科知局启动了广安市2018年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并编制了《2018年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现予以发布,并将广安市2018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增强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为主线,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用信息技术、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为重点,面向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需求,促进产业技术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通过重大关键性技术的突破、引进技术的创新、高新技术的应用和产业化,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市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申报原则
(一)突出市级目标原则。紧密围绕我市区域特色、优势和新兴产业,以解决制约产业发展壮大的关键共性技术为重点,集成攻关,实现突破。
(二)强化自主创新原则。突出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强原始创新,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从我市实际出发,对我市具有优势的技术领域,优先支持原始创新的申报项目;对我市科研能力较弱的技术领域,优先支持我市单位与市内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合作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集成创新的项目。
(三)突出产学研相结合原则。通过优先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联合进行研究开发,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实施品牌战略、知识产权战略与技术标准战略,造就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竞争力和持续创新能力的知名企业。
(四)集成科技资源原则。优化和集成全市科研力量,采取强强联合、跨部门和跨学科联合等方式,形成具有我市特色的科研优势群体,通过市级科技计划重点培育后有望争取省级以上支持的项目,市级科技计划优先立项。
(五)坚持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原则。促进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进步,提高居住环境与生活质量。
三、指南类别
(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二)专利补助和实施项目;
(三)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
(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资金项目。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本通知所规定的领域和重点内容,项目有一定的规模和经济社会效益,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和市场前景,对我市支柱产业、特色产业的形成和技术水平的提升起到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二)申报单位必须为华蓥境内注册一年以上的企事业法人单位,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技术力量,有项目实施所必须的技术人才、技术条件和经济基础,项目实施后的成果,知识产权明确;工业类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为企业。
(三)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有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研究开发能力。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当年的科技计划项目1项。项目负责人务必携本人身份证、学历、职称等证明原件和本人签名复印件一份到我局科技股签订《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申报承诺书》,否则不予受理、不予推荐。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不予申报。
(四)多方联合开发的项目,必须附上技术合作协议,申报单位为第一承担单位,并在申请材料中明确所承担的工作和职责。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不在本通知范围内的项目;非本单位组织、实施的项目;仅有意向而尚未付诸实施的项目;有未按期完成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或有其它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申报的项目;技术成熟且已广泛应用的项目;技术水平低,无产业化前景的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有可能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的项目;其它不应支持的项目。
(六)项目实施必须科学合理,研究内容明确,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具体,经费预算合理,便于过程管理考核。企业单位用于项目的自筹资金与申请拨款比例应大于2:1,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七)每个项目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限申报当年的科技计划项目1项。
(八)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
(九)申报项目应严格按指南要求附满足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
(十)项目申报单位有经营异常、被列入失信黑名单、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申报项目。项目申报单位在申报项目前法定代表人务必持身份证原件到我局科技股签署《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承诺书》,否则不予受理、不予推荐。
五、项目申报程序
(一)项目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书
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按照指南要求填写相应的申报书,并打印一式五份,签署意见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将申报书装订好一式六份及电子文档报送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各类申报指南和申报书可在“广安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kzj.guang-an.gov.cn/)中下载。
(二)主管部门审核、汇总
2018年科技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具体详见指南。我局对我市申报项目的汇总、审核,并根据项目需要组织相关行业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召开专家评审会,对全市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打分,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推荐项目至广安市科知局。
(三)《指南》中关于申报流程、附件材料等有特殊要求的项目,请按照指南要求填报。
六、申报时限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专利补助和实施项目、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申报日期为2018年4月1日至4月20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资金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任何项目。
七、申报书报送
报送地址:华蓥市汪杜路 415 号,华蓥市教育科技体育局科技股 205 室。
八、业务咨询及联系人
科技股:许文静 0826-8394205
附件:1.2018年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项目申报书。
一、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
二、支持范围
1、通过技术转移落户广安的国内外高新技术成果,国、省资助形成的重大科技项目成果,通过转化应用,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
2、获得省、市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或科技进步奖、授权发明专利或新品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产权关系明晰,产学研结合,有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成果示范推广和工程化应用项目。
3、重点围绕我市电子信息产业、新材料产业、装备制造产业、精细化工产业、生物医药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现代农业产业等重大科技成果的转移和转化。
三、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书及经费预算表;
2、财务证明文件;
3、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包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获奖证书、新品种审定证书或其他技术权益证明等)。
四、有关说明
各区市县可申报4项,园区可申报3项。
一、资金支持方式。
引导基金主要采用后补助的方式支持中小微企业和创业投资企业进行创新创业。
二、方向与重点。
广安市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主要用于支持资助研发项目、成果转化、引进人才、产学研结合、高层次科技人才创业、高新技术项目持有人创业、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返乡创业人员创业、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建设、贴息补助、学术研讨交流活动、标准化战略、国内外市场拓展。
三、申报说明。
(一)申报主体:
1.处于种子期、初创期的中小微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市场经营主体和创新创业投资企业。种子期、初创期中小微企业是指成立时间为半年以上、5年以内,在广安市境内登记注册、进行纳税申报、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非上市公司。
种子期:产品还处于开发、测试阶段,尚未形成销售;企业有产品试销,尚未形成成熟的盈利模式;企业有产品销售,但收入少于支出,尚未盈利。
初创期:企业在科技创新及经营模式创新上特色明显,有一定的业绩;企业已有稳定盈利模式,开始由研发中试阶段向批量生产销售阶段发展。
企业生产经营范围符合广安市委、市政府产业发展方向,规模按照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二)申报限制:
1.同一项目不得申报部省市其他科技计划;
2.上一年度申报过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单位本年度不得申报。
3.已立项部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4.项目负责人有在研项目不得申报;
5.项目负责人有逾期未验收项目不得申报;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大学专科学历。
(四)各区市县可申报5项,园区可申报3项。单个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五)填写《广安市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申报书》,按照申报书要求提供以下附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印章。
1.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复印件
3.前期投入的佐证资料(与项目投入相关的合法票据)
4.已经实现的效益佐证资料
5.纳税申报佐证资料
6.申请“贴息补助”类的还须提供上一年度年贷款借据(复印件加盖银行公章)
2018年广安市专利申请资助和专利实施项目申报指南
一、资金支持方式。
主要采用前补助和后补助的方式支持,专利申请资助项目采取后补助方式支持,专利实施项目采取前补助方式支持。
二、专利申请资助和专利实施项目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专利申请资助项目
1、专利申请资助对象:
我市境内单位(以注册地为准)和个人(以身份证为准)的专利申请,且《专利申请请求书》上申请人地址属于我市境内(多个申请人共同申请的,以第一申请人为准)。
2、资助范围:
(1)申请国内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时发生的费用,其中重点和优先资助我市骨干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优势培育企业、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发明专利申请。
(2)申请国外专利时发生的费用。
(3)确有困难申请人的专利申请。
3、 申请办理专利申请资助的条件:
(1)应具有当年申请专利缴纳的申请费用发票。
(2)应无专利权属纠纷。
(3)对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申请和授权的专利予可以申报2018年的专利资助资金。
4、申请办理国内外专利申请资助的单位或个人,须向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交以下材料:
(1)广安市专利申请资助申请表。
(2)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下同)。
(3)专利申请费用发票或缴纳专利申请费用发票原件及其复印件。
(4)申请资助的单位须提交单位有效资质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工商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等。
(5)申请资助的个人须提交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6)对授权专利,须提供专利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二)专利实施项目
1、申报范围
本市范围内掌握关键核心专利、市场空间大、成长性好、预期经济效益显著的专利实施转化与产业化项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实施项目等。
2、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和我省市产业政策,并已开发成功,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2)项目承担单位具有开发、实施专利项目的基础和能力,注重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设立专账管理、严格使用范围和开支标准用好专项资金。
(3)拥有有效的专利,没有专利纠纷。
3、重点支持条件
(1)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我市重大产业化项目的核心技术、关键部件的重大专利的实施与产业化。
(2)国家、省级和市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优势培育企事业单位的重点专利项目的实施与产业化。
(3)国家、省级和市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优势培育企业单位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项目。
(4)国家、省级和市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优势培育企业单位开展专利导航和专利运营。
4、申报材料和要求
(1)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填报说明填写《广安市专利实施项目申报书》,准备相应的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并保证项目及申报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
(2)专利实施类项目填报要求
①实施类申报书填写的“项目实施进度”、“项目目标”、“资金用途说明”、“主要费用支出明细”、“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指标”是项目验收、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应尽可能量化,符合实际情况,切勿夸大或与项目不匹配。
②专利实施类项目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仅限于:实施项目相关专利等知识产权方面的开支。如:专利申请、维持、维权保护;项目专利信息分析和数据库建设,专利战略分析研究;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举办专项培训等;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贯标;开展重大产品专利布局;获得知识产权专业服务;以及与专利实施项目相关专利产品检测、购买专用仪器设备等。
三、材料报送要求
1、专利申请资助项目由各区市县、园区知识产权(科技)和财政部门负责审核材料真实性,收集汇总后一式一份报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科。
2、专利实施项目由各区市县、园区知识产权(科技)和财政部门负责审核材料真实性,收集汇总后一式五份报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发展计划科。
3、以上文件均报送电子版本。
2018年广安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
二、申报的类型、依据及对象:
本年度市级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企业研发平台建设、科技成果鉴定和配套奖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质押贷款贴息等4个大类17个具体方面(详见下表:)
三、申报的程序:
市级项目申报单位或个人的申报材料按照专项资金奖励(或补助)范围,由其归口管理的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科知局高新科;区市县和各园区项目申报单位或个人的申报材料按照专项资金奖励(或补助)范围,由区(市、县)和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财政、科技联合审核后,报市科知局高新科。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文件(须详实载明基本情况、项目名称、申报资金数额、项目情况、申报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及项目针对性材料,申报理由、前期投入及绩效目标等)。
2、《广安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资金申请表》。
凡申请市级专项资金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园区管委会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市财政局和市科知局。
附件2:
广安市专利申请费补助申请表
填表日期: 受理编号: 区市(县) 号
注:
同时携带“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专利局收费收据”及本人身份证(集体或单位的需介绍信)(复印件留存,原件备查),同一申请人有多件专利申请的可列表附申请表后;区市县要上报受理申请的汇总表。
本表一式二份,上报一份,留一份在区市县教科体局(知识产权局)或园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备案。
广安市专利实施资金
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应采用的格式为:专利名称+专利+(专利号)
实施项目,或专利名称+专利+组合(专利号,不超过3个)实施项目。
申报单位: (盖章)
主管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填
填 报 说 明
一、本申报书及附件为广安市专利实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评审的重要依据,由项目申报单位打印填写(表格可增加页码),并对所填内容负责。
二、项目申报书中“项目实施进度”、“项目目标”、“资金用途说明”、“主要费用支出明细”、“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指标”是项目验收、专项资金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填报时应尽可能量化,应符合实际情况,切勿夸大或与项目不匹配。
三、申报的项目及其考核验收指标,均应为未完成的工作,专项资金应与专利实施项目应开展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工作相关匹配。
四、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仅限于专利实施项目相关专利等知识产权方面的开支。如:专利申请、维持、维权保护;项目专利信息分析和数据库建设,专利战略分析研究;参加专利产品展示交易活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培训、及会议;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获得知识产权专业服务;以及与专利实施项目相关专利产品检测、购买专用仪器设备等。严禁用于产品人员、公用经费、基本建设等与所申报项目无关的方面。
五、填报“专项资金支出计划”仅涉及申报专利资金额度以内的资金,并且要明确具体的专项资金管理流程、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进行相应的财务专账管理等说明。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六、区市县财政和知识产权部门,以及推荐项目的市级部门(园区),应对本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的真实性、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对符合指南的项目签署审查意见。
广安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申 报 书
广安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广安市财政局制
申报材料须知:
1、广安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由企业基本信息、项目情况、项目预算三部分,并且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成果转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如下:①企业介绍,②国内外技术现状及技术比较优势,③工作基础及创新性,④项目主要目标及内容,⑤实施方案,⑥投资预算和执行计划,⑦商业模式或推广方案,⑧经济社会效益。
3、项目知识产权情况的证明文件。包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新品种审定证书、技术转让和技术开发合同,成果登记证书和其他技术权益证明等。(国际科技合作成果转化专项需附与国外合作单位的中英文合作协议。)
4、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和资产负债表;
5、其他需提供的附加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证书。
—特殊行业:药品生产许可证、新药证书;食品卫生许可证;农药、化肥生产许可证、登记证;通信产品、电力设备入网证;公共安全、计量产品生产许可证;化工、能源等易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需提交环保合格证明。
—承担其它科技计划的证明、获得科技经费支持的合同、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金匹配的意向或合同。
—产品(技术)获奖证书、企业获奖证书、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医药GMP证书、银行信用等级评估证明、产品用户意见报告、销售合同或意向等。
6.注意附加材料的时效性。科技成果鉴定、获奖证明资料原则掌握在3年之内;查新报告、检测(验)报告、用户意见等资料应在1年之内。
7、申报纸质材料一式3份。
8.装订要求。
(1)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和复印。
(2)全部申报材料应按要求的装订顺序装订。
(3)申报书的封面作为首页装订。建议增加书脊内容:项目名称和归口部门。
(4)不允许使用文件夹装订。
(5)全部资料打印或扫描后提交电子文档和影印件。
申报单位信息表
项目预算表
项目名称: 金额单位:万元
注:投入产出比=项目有限期内利税之和÷总投入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广安市科知局启动了广安市2018年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并编制了《2018年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现予以发布,并将广安市2018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增强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为主线,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用信息技术、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为重点,面向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需求,促进产业技术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通过重大关键性技术的突破、引进技术的创新、高新技术的应用和产业化,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市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申报原则
(一)突出市级目标原则。紧密围绕我市区域特色、优势和新兴产业,以解决制约产业发展壮大的关键共性技术为重点,集成攻关,实现突破。
(二)强化自主创新原则。突出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强原始创新,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从我市实际出发,对我市具有优势的技术领域,优先支持原始创新的申报项目;对我市科研能力较弱的技术领域,优先支持我市单位与市内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合作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集成创新的项目。
(三)突出产学研相结合原则。通过优先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联合进行研究开发,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实施品牌战略、知识产权战略与技术标准战略,造就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竞争力和持续创新能力的知名企业。
(四)集成科技资源原则。优化和集成全市科研力量,采取强强联合、跨部门和跨学科联合等方式,形成具有我市特色的科研优势群体,通过市级科技计划重点培育后有望争取省级以上支持的项目,市级科技计划优先立项。
(五)坚持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原则。促进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进步,提高居住环境与生活质量。
三、指南类别
(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二)专利补助和实施项目;
(三)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
(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资金项目。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本通知所规定的领域和重点内容,项目有一定的规模和经济社会效益,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和市场前景,对我市支柱产业、特色产业的形成和技术水平的提升起到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二)申报单位必须为华蓥境内注册一年以上的企事业法人单位,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技术力量,有项目实施所必须的技术人才、技术条件和经济基础,项目实施后的成果,知识产权明确;工业类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为企业。
(三)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有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研究开发能力。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当年的科技计划项目1项。项目负责人务必携本人身份证、学历、职称等证明原件和本人签名复印件一份到我局科技股签订《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申报承诺书》,否则不予受理、不予推荐。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不予申报。
(四)多方联合开发的项目,必须附上技术合作协议,申报单位为第一承担单位,并在申请材料中明确所承担的工作和职责。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不在本通知范围内的项目;非本单位组织、实施的项目;仅有意向而尚未付诸实施的项目;有未按期完成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或有其它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申报的项目;技术成熟且已广泛应用的项目;技术水平低,无产业化前景的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有可能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的项目;其它不应支持的项目。
(六)项目实施必须科学合理,研究内容明确,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具体,经费预算合理,便于过程管理考核。企业单位用于项目的自筹资金与申请拨款比例应大于2:1,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七)每个项目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限申报当年的科技计划项目1项。
(八)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
(九)申报项目应严格按指南要求附满足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
(十)项目申报单位有经营异常、被列入失信黑名单、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申报项目。项目申报单位在申报项目前法定代表人务必持身份证原件到我局科技股签署《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承诺书》,否则不予受理、不予推荐。
五、项目申报程序
(一)项目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书
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按照指南要求填写相应的申报书,并打印一式五份,签署意见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将申报书装订好一式六份及电子文档报送科技主管部门、财政局。各类申报指南和申报书可在“广安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kzj.guang-an.gov.cn/)中下载。
(二)主管部门审核、汇总
2018年科技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具体详见指南。我局对我市申报项目的汇总、审核,并根据项目需要组织相关行业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召开专家评审会,对全市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打分,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推荐项目至广安市科知局。
(三)《指南》中关于申报流程、附件材料等有特殊要求的项目,请按照指南要求填报。
六、申报时限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专利补助和实施项目、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申报日期为2018年4月1日至4月20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资金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任何项目。
七、申报书报送
报送地址:华蓥市汪杜路 415 号,华蓥市教育科技体育局科技股 205 室。
八、业务咨询及联系人
科技股:许文静 0826-8394205
附件:1.2018年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项目申报书。
华蓥市教育科技体育局
2018年4月2日
附件1: 2018年广安市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
二、支持范围
1、通过技术转移落户广安的国内外高新技术成果,国、省资助形成的重大科技项目成果,通过转化应用,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
2、获得省、市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或科技进步奖、授权发明专利或新品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产权关系明晰,产学研结合,有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成果示范推广和工程化应用项目。
3、重点围绕我市电子信息产业、新材料产业、装备制造产业、精细化工产业、生物医药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现代农业产业等重大科技成果的转移和转化。
三、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书及经费预算表;
2、财务证明文件;
3、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包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获奖证书、新品种审定证书或其他技术权益证明等)。
四、有关说明
各区市县可申报4项,园区可申报3项。
2018年广安市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
申报指南
一、资金支持方式。
引导基金主要采用后补助的方式支持中小微企业和创业投资企业进行创新创业。
二、方向与重点。
广安市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主要用于支持资助研发项目、成果转化、引进人才、产学研结合、高层次科技人才创业、高新技术项目持有人创业、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返乡创业人员创业、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建设、贴息补助、学术研讨交流活动、标准化战略、国内外市场拓展。
三、申报说明。
(一)申报主体:
1.处于种子期、初创期的中小微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市场经营主体和创新创业投资企业。种子期、初创期中小微企业是指成立时间为半年以上、5年以内,在广安市境内登记注册、进行纳税申报、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非上市公司。
种子期:产品还处于开发、测试阶段,尚未形成销售;企业有产品试销,尚未形成成熟的盈利模式;企业有产品销售,但收入少于支出,尚未盈利。
初创期:企业在科技创新及经营模式创新上特色明显,有一定的业绩;企业已有稳定盈利模式,开始由研发中试阶段向批量生产销售阶段发展。
企业生产经营范围符合广安市委、市政府产业发展方向,规模按照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二)申报限制:
1.同一项目不得申报部省市其他科技计划;
2.上一年度申报过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单位本年度不得申报。
3.已立项部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4.项目负责人有在研项目不得申报;
5.项目负责人有逾期未验收项目不得申报;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大学专科学历。
(四)各区市县可申报5项,园区可申报3项。单个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五)填写《广安市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申报书》,按照申报书要求提供以下附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印章。
1.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复印件
3.前期投入的佐证资料(与项目投入相关的合法票据)
4.已经实现的效益佐证资料
5.纳税申报佐证资料
6.申请“贴息补助”类的还须提供上一年度年贷款借据(复印件加盖银行公章)
2018年广安市专利申请资助和专利实施项目申报指南
一、资金支持方式。
主要采用前补助和后补助的方式支持,专利申请资助项目采取后补助方式支持,专利实施项目采取前补助方式支持。
二、专利申请资助和专利实施项目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专利申请资助项目
1、专利申请资助对象:
我市境内单位(以注册地为准)和个人(以身份证为准)的专利申请,且《专利申请请求书》上申请人地址属于我市境内(多个申请人共同申请的,以第一申请人为准)。
2、资助范围:
(1)申请国内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时发生的费用,其中重点和优先资助我市骨干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优势培育企业、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发明专利申请。
(2)申请国外专利时发生的费用。
(3)确有困难申请人的专利申请。
3、 申请办理专利申请资助的条件:
(1)应具有当年申请专利缴纳的申请费用发票。
(2)应无专利权属纠纷。
(3)对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申请和授权的专利予可以申报2018年的专利资助资金。
4、申请办理国内外专利申请资助的单位或个人,须向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交以下材料:
(1)广安市专利申请资助申请表。
(2)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下同)。
(3)专利申请费用发票或缴纳专利申请费用发票原件及其复印件。
(4)申请资助的单位须提交单位有效资质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工商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等。
(5)申请资助的个人须提交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6)对授权专利,须提供专利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二)专利实施项目
1、申报范围
本市范围内掌握关键核心专利、市场空间大、成长性好、预期经济效益显著的专利实施转化与产业化项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实施项目等。
2、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和我省市产业政策,并已开发成功,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2)项目承担单位具有开发、实施专利项目的基础和能力,注重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设立专账管理、严格使用范围和开支标准用好专项资金。
(3)拥有有效的专利,没有专利纠纷。
3、重点支持条件
(1)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我市重大产业化项目的核心技术、关键部件的重大专利的实施与产业化。
(2)国家、省级和市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优势培育企事业单位的重点专利项目的实施与产业化。
(3)国家、省级和市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优势培育企业单位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项目。
(4)国家、省级和市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优势培育企业单位开展专利导航和专利运营。
4、申报材料和要求
(1)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填报说明填写《广安市专利实施项目申报书》,准备相应的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并保证项目及申报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
(2)专利实施类项目填报要求
①实施类申报书填写的“项目实施进度”、“项目目标”、“资金用途说明”、“主要费用支出明细”、“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指标”是项目验收、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应尽可能量化,符合实际情况,切勿夸大或与项目不匹配。
②专利实施类项目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仅限于:实施项目相关专利等知识产权方面的开支。如:专利申请、维持、维权保护;项目专利信息分析和数据库建设,专利战略分析研究;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举办专项培训等;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贯标;开展重大产品专利布局;获得知识产权专业服务;以及与专利实施项目相关专利产品检测、购买专用仪器设备等。
三、材料报送要求
1、专利申请资助项目由各区市县、园区知识产权(科技)和财政部门负责审核材料真实性,收集汇总后一式一份报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科。
2、专利实施项目由各区市县、园区知识产权(科技)和财政部门负责审核材料真实性,收集汇总后一式五份报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发展计划科。
3、以上文件均报送电子版本。
2018年广安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
二、申报的类型、依据及对象:
本年度市级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企业研发平台建设、科技成果鉴定和配套奖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质押贷款贴息等4个大类17个具体方面(详见下表:)
类型 | 依 据 | 对 象 | |
企业 研发 平台 建设 | 1.创建为国家、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重点实验室的 | 国、省、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 企业 |
2.创建为国家、省级科技孵化器的 | 国、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 园区管委会或企业 | |
3.创建为国家、省、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的 | 国、省、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 园区管委会或企业 | |
4.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联合新建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技工作站和大学科技园的 | 市级以上科技行政部门批准文件 | 企业 | |
科技 成果 鉴定 和 配套 奖励 | 5.通过省级科技成果鉴定的 | 省科技行政部门认可的科技成果评价机构颁发的科技成果评价证书 | 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
6.获得国务院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的 | 国务院颁发的奖励证书 | 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 |
7.获得省政府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的 | 省政府颁发的奖励证书 | 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 |
高新 技术 产业 发展 | 8.创建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 | 报国家科技部备案后,由省级科技、财政、国税、地税部门颁发的认定证书 | 企业 |
9.创建为国家、省级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的 | 国、省科技等部门批准文件 | 园区管委会或企业 | |
10.创建为国家、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 | 国务院、省政府批准文件 | 园区管委会 | |
知识 产权 试点 示范 和 质押 贷款 贴息 | 11.创建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市、区)的 | 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文件 | 区(市、县)政府 |
12.创建为国家、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的 | 国家、省知识产权局批准文件 | 园区管委会 | |
13.创建为国家、省、市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优势培育企业的 | 国、省、市知识产权局批准文件 | 企业 | |
14.获得中国专利奖 | 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证书或获奖文件 | 企业 | |
15.获得省级专利奖的 | 省政府颁发的证书或获奖文件 | 企业 | |
16.对采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的企业 | 专利证书、银行贷款合同及付息清单 | 企业 | |
17.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转化效益显著、新增入库税金100万元以上的 | 发明专利证书、纳税发票 | 企业 | |
18.创建国家、省、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学校 | 中、省、市知识产权部门批准文件 | 学校 | |
19.开展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审核认证的企业(简称:企业贯标) | 市知识产权部门批准备案文件或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标准认证 | 企业 |
三、申报的程序:
市级项目申报单位或个人的申报材料按照专项资金奖励(或补助)范围,由其归口管理的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科知局高新科;区市县和各园区项目申报单位或个人的申报材料按照专项资金奖励(或补助)范围,由区(市、县)和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财政、科技联合审核后,报市科知局高新科。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文件(须详实载明基本情况、项目名称、申报资金数额、项目情况、申报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及项目针对性材料,申报理由、前期投入及绩效目标等)。
2、《广安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专项资金申请表》。
凡申请市级专项资金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园区管委会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市财政局和市科知局。
附件2:
广安市专利申请费补助申请表
填表日期: 受理编号: 区市(县) 号
专利名称 | ||||||||||
专利申请号 | 申请日期 | |||||||||
申请人或单位 | 电话 | |||||||||
身份证号码 | ||||||||||
通信地址 | 邮编 | |||||||||
专利申请费 申请资助金额 | ||||||||||
专利代理 事务所名称 | ||||||||||
本项目是否有意向申请国外专利 | ||||||||||
本项目是否已投入生产 | 年产值(万元) | |||||||||
区市县教科体局(知识产权局)或园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意见: | ||||||||||
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审核意见: | ||||||||||
市财政局审核意见: | ||||||||||
注:
同时携带“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专利局收费收据”及本人身份证(集体或单位的需介绍信)(复印件留存,原件备查),同一申请人有多件专利申请的可列表附申请表后;区市县要上报受理申请的汇总表。
本表一式二份,上报一份,留一份在区市县教科体局(知识产权局)或园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备案。
广安市专利实施资金
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应采用的格式为:专利名称+专利+(专利号)
实施项目,或专利名称+专利+组合(专利号,不超过3个)实施项目。
申报单位: (盖章)
主管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填
填 报 说 明
一、本申报书及附件为广安市专利实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评审的重要依据,由项目申报单位打印填写(表格可增加页码),并对所填内容负责。
二、项目申报书中“项目实施进度”、“项目目标”、“资金用途说明”、“主要费用支出明细”、“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指标”是项目验收、专项资金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填报时应尽可能量化,应符合实际情况,切勿夸大或与项目不匹配。
三、申报的项目及其考核验收指标,均应为未完成的工作,专项资金应与专利实施项目应开展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工作相关匹配。
四、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仅限于专利实施项目相关专利等知识产权方面的开支。如:专利申请、维持、维权保护;项目专利信息分析和数据库建设,专利战略分析研究;参加专利产品展示交易活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培训、及会议;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获得知识产权专业服务;以及与专利实施项目相关专利产品检测、购买专用仪器设备等。严禁用于产品人员、公用经费、基本建设等与所申报项目无关的方面。
五、填报“专项资金支出计划”仅涉及申报专利资金额度以内的资金,并且要明确具体的专项资金管理流程、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进行相应的财务专账管理等说明。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六、区市县财政和知识产权部门,以及推荐项目的市级部门(园区),应对本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的真实性、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对符合指南的项目签署审查意见。
申报单位及项目基本情况 | |||||||||||||||||
单位名称 | 法 人 代 码 | ||||||||||||||||
邮编地址 | 经 济 类 型 | ||||||||||||||||
法定代表人 | 电 话 | 隶 属 关 系 | |||||||||||||||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
项目单位类型:□市级以上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优势培育企业 □市级以上知识产权试点园区企业 □省级大企业大集团 □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 | |||||||||||||||||
企业资产总额 万 | 固定资产 万 | 流动资产 万 | |||||||||||||||
企业负债总额 万 | 资产负债率 % | 上年度企业利税总额 万 | |||||||||||||||
上年度企业总销售额 万 | 上年度该项目产品销售额 万 | ||||||||||||||||
该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 | 产品的更新换代周期 年 | ||||||||||||||||
该产品目前的生产规模: | 产品今后的发展规模: | ||||||||||||||||
市场目标 | □满足市场需求 □替代进口 □出口 □增加新品种 □填补国内空白 □其它 | ||||||||||||||||
技术来源 实施方式 | □引进开发 □消化吸收 □自主开发 □联合开发 □技术入股 □其它 : | ||||||||||||||||
技术水平 | □国际水平 □国内领先 □其它 | 获奖情况 | □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 □省级专利奖 □其它: □技术入股 □其它 | ||||||||||||||
产业领域 | 七大优势产业:□电子信息 □装备制造 □能源电力 □油气化工 □钒钛钢铁 □饮料食品 □汽车制造 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 □新能源 □高端装备制造 □新材料 □现代生物 □节能环保 其它产业: | ||||||||||||||||
项目中所含主要专利情况 | |||||||||||||||||
序号 | 专利号 | 名称 | 权利人 | 法律状态 | 有无纠纷 | ||||||||||||
1 | |||||||||||||||||
2 | |||||||||||||||||
3 | |||||||||||||||||
单位共有专利申请 件,授权专利 件,有效专利 件,已实施专利 件。其中,有效发明专利 件,实用新型专利 件,外观设计 件。 | |||||||||||||||||
项目和承担单位基本情况:(1.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和是否开展省级以上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或是否属省级以上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扩权试点县的项目;是否属2.项目要点,是否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是否属国家或我省重大科技专项、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领域的核心专利技术的实施与保护;3.项目承担单位具有那些开发、实施专利项目的基础和能力4. 是否已开发成功,是否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实施项目预期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 |||||||||||||||||
项目可行性分析:(1.专利在那些方面有创新,技术效果和优点,专利在整个项目所起作用,以及专利对项目的经济效益的贡献率,或开展该项工作主要内容;2.专利实施项目成本分析、新增产值、利税、创汇、节能等,或实施项目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是否能够达到预期目标) | |||||||||||||||||
项目实施方案:(1.项目实施的工作流程和组织方式;2.实施项目的准备和保障;3.项目实施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4.项目预计达到目标) | |||||||||||||||||
项目准备情况:(实施项目的有利和不利因素,采取的措施,现在的基本情况等) | |||||||||||||||||
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指标:(1.项目实施的量化目标;2.验收和绩效评价的指标) | |||||||||||||||||
项目附件资料: l 专利证书或实施许可证明 l 专利实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l 项目的小试或中试报告、产品检测报告、许可证等证明材料 l 鉴定报告 l 项目承担单位列为市级以上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优势培育企业,培育大企业大集团、重点进出口企业、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证明材料 l 项目列入市级以上科技重大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高新技术新产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证明材料 l 项目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证书或文件 l 其它证明项目重要性和必要性的材料 注:本页仅按顺序写明材料名称及页数,具体材料做成附件后与申报书一册装订。 | |||||||||||||||||
项目预计投资情况 | |||||||||||||||||
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 | 申请专项资金额度(万元) | ||||||||||||||||
自筹资金 (万元) | 自筹资金来源 | ||||||||||||||||
资金用途说明 | 专项资金支出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流程、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进行相应的财务专账管理等,特别是在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安排) | ||||||||||||||||
主要费用支出明细(仅限申请专项资金额度的支出): | |||||||||||||||||
序号 | 名 称 | 金额(万元) | 备注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开户银行: 帐号: 户名: | |||||||||||||||||
区市县(园区)财政部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市财政局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
区市县(园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 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 ||||||||||||||||
广安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申 报 书
项目名称: | ||
计划类型及专项: | ||
申报单位(盖章): | ||
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归口部门: | ||
起止年限: |
广安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广安市财政局制
申报材料须知:
1、广安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由企业基本信息、项目情况、项目预算三部分,并且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成果转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如下:①企业介绍,②国内外技术现状及技术比较优势,③工作基础及创新性,④项目主要目标及内容,⑤实施方案,⑥投资预算和执行计划,⑦商业模式或推广方案,⑧经济社会效益。
3、项目知识产权情况的证明文件。包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新品种审定证书、技术转让和技术开发合同,成果登记证书和其他技术权益证明等。(国际科技合作成果转化专项需附与国外合作单位的中英文合作协议。)
4、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和资产负债表;
5、其他需提供的附加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证书。
—特殊行业:药品生产许可证、新药证书;食品卫生许可证;农药、化肥生产许可证、登记证;通信产品、电力设备入网证;公共安全、计量产品生产许可证;化工、能源等易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需提交环保合格证明。
—承担其它科技计划的证明、获得科技经费支持的合同、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金匹配的意向或合同。
—产品(技术)获奖证书、企业获奖证书、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医药GMP证书、银行信用等级评估证明、产品用户意见报告、销售合同或意向等。
6.注意附加材料的时效性。科技成果鉴定、获奖证明资料原则掌握在3年之内;查新报告、检测(验)报告、用户意见等资料应在1年之内。
7、申报纸质材料一式3份。
8.装订要求。
(1)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和复印。
(2)全部申报材料应按要求的装订顺序装订。
(3)申报书的封面作为首页装订。建议增加书脊内容:项目名称和归口部门。
(4)不允许使用文件夹装订。
(5)全部资料打印或扫描后提交电子文档和影印件。
申报单位信息表
单位名称 | 成立时间 | |||||||||
单位属性 |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公司 □外商投资企业 □个体经营 □其他企业———— | |||||||||
□创新型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 □其它 | ||||||||||
单位地址 | 注册资本 | |||||||||
所属行业 | 企业规模 (上年度产值) | |||||||||
企业法人 | 项目负责人 | |||||||||
联系人 | 电话 | 手 机 | 传 真 | |||||||
单位网址 | ||||||||||
国内外 协作单位 | ||||||||||
企业简介 (500字) | ||||||||||
项目信息表 | |
项目名称 | |
项目简介 (500字内) | 1. 核心技术及创新性: 2. 企业目前产业化能力: 3. 该项目的产业化前景: 4. 技术依托和知识产权情况: |
项目是否 列入国家、 省部或市级计划 | |
成果来源 | □国家计划 □省部计划 □计划外 □授权发明专利或新品种 □引进技术 |
成果转化专项 | □新一代信息技术 □装备制造业 □节能环保 □新材料 □新能源 □汽车产业 □钒钛产业 □轨道交通 □油气化工 □军民结合 □农畜超级种 □现代农业 □生物医药 □现代中药 □国际科技合作 |
成果水平 | □国际领先 □国际先进 □国内领先 □国内先进 □国内空白、首创 □其它———— |
成果获得科技进步奖情况 | 国家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 省级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市(州)级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
目前工作 进 展 | |
主要目标 |
项目预算表
项目名称: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 预算科目名称 | 合计 | 财政科技经费 | 自筹经费 | |||||
1 | 一、经费支出 | ||||||||
2 | (一)直接费用 | ||||||||
3 | 1、设备费 | ||||||||
4 | (1)购置设备费 | ||||||||
5 | (2)试制设备费 | ||||||||
6 | (3)设备改造与租赁费 | ||||||||
7 | 2、材料费 | ||||||||
8 | 3、测试化验加工费 | ||||||||
9 | 4、燃料动力费 | ||||||||
10 | 5、差旅费 | ||||||||
11 | 6、会议费 | ||||||||
12 | 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 ||||||||
13 | 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 ||||||||
14 | 9、劳务费 | ||||||||
15 | 10、专家咨询费 | ||||||||
16 | 11、其他费用 | ||||||||
17 | (二)间接费用 | ||||||||
18 | 其中:绩效支出 | ||||||||
19 | 二、经费来源 | ||||||||
20 | 1、申请市级财政科技经费资助 | ||||||||
21 | 2、自筹经费来源 | ||||||||
22 | (1)其他财政拨款 | ||||||||
23 | (2)单位自有货币资金 | ||||||||
24 | (3)其他资金 | ||||||||
资金投入及预期经济效益 | 总投入 企业自筹 | 申请金额 | 预计经济效益 | 投入 产出比 | |||||
2016—2018年累计新增产值 | 2016—2018年累计实现利税 | ||||||||
带动社会投入 | |||||||||
社会效益 | |||||||||
申 报 单 位 意 见 | |||
公 章 年 月 日 | |||
区市县科技、财政或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 |||
公 章 年 月 日 | 公 章 年 月 日 | ||
市级科知、财政主管部门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公 章 年 月 日 |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