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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758369/2018-000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华蓥市教育科技体育局关于征集2018年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的函
公开日期: 2018-04-04 发布机构: 教科体局
信息类别: 重大项目
各乡镇(街道)、市级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西部知识产权强省的意见》、《四川省“十三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进一步提升我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依据《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申报2018年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和《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将2018年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主要用于支持专利转移、转化、保护、促进等方面。

  二、支持对象

  符合《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2018年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申报指南见附件)要求、在华蓥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单位。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一)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必须通过纸质材料申报和网络申报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各类项目申报对应的具体条件和所需材料详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符合支持方向的各项目申报主体,在网上进行申报,并按要求及时提交项目至我局,我局将对申报的项目进行汇总、审核,根据项目需要组织相关行业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召开专家评审会,对全市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打分,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推荐至省知识产权局,申报材料不退还,请申报人和申报单位自行留档。

  (三)申报网址:http://221.237.165.4:200/project/。

  (四)申报时间: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2日。书面申报材料(含附件)4份,报送至市教科体局科知股205室,上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3日18:00。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具有良好的项目实施条件,能够确保项目实施,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

  (二)申报单位有经营异常、被列入失信黑名单、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在申报项目前法定代表人务必持身份证原件到我局科技股签署《知识产权项目申报承诺书》,否则不予受理、不予推荐。

  (三)申报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交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否则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或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四)申报单位必须接受我局项目推荐结果,愿意承担所申报项目不被推荐、不能立项的风险。

  (五)申报单位对获得立项支持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合同书的要求实施该项目,做到专款专用。否则将视情节给予取消项目申报资格、责令退回项目资金或移交有关部门追责的处理。

  (六)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一次性完整提供满足指南要求的附件材料和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

  (七)申报单位如有以往承担的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未按时通过中期检查或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一律不予推荐。

  五、项目咨询

  联系人:许文静

  地址:华蓥市汪杜路415号,华蓥市教育科技体育局科技股205室。

  电话:0286-8394205

  附件:2018年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华蓥市教育科技体育局       
  2018年3月29日         


  附件

  2018年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为充分发挥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推动我省知识产权战略和“十三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实施,全面提升我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依据《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本指南。

  一、支持范围

  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在四川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知识产权(专利)转移、转化、保护、促进等方面的项目,包括:

  (一)专利转移项目

  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重点产业的企事业单位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购买有效专利或获得专利独占、独家、交叉等许可等行为;

  (二)专利转化项目

  1.应用专利技术等研发新产品,我省优势特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五大高端成长性产业中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预期经济效益显著的专利项目的实施及其产业化;

  2.专利价值应用。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重点产业的企事业单位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评估、担保、保险等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充分利用和实现专利的价值。

  (三)知识产权保护项目

  开展专利布局,加强知识产权维权保护,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等。

  (四)知识产权促进项目

  1.重点专项和工程:知识产权特色小镇建设、知识产权学院及学科建设、开展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体现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专项规划和建设知识产权强省要求的其他项目;

  2.开展知识产权软课题研究:主要围绕知识产权支撑创新驱动发展评价体系研究、知识产权创新改革研究、知识产权支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研究、国防知识产权军民融合相关研究、知识产权相关统计评价指标体系研究、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相关研究、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研究、高价值专利培育研究、四川省“双七双五”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调查研究、加强川企、川货“走出去”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援助内容开展研究。

  二、申报主体及条件

  1.省级或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培育、示范企业,且近三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2.属战略性新兴产业、我省五大高端成长性产业领域内的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且上年度利税在500万元以上;

  3.省级或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省级以上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或知识产权(专利)社会团体,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4.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

  5.申报项目应符合我省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要求,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或应用前景;重点支持国家或我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领域、重大产业化项目的核心专利技术的实施与保护;《四川省“十三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明确的重点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政策等需要落地实施的项目。

  6.以往承担的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完成了中期检查或验收,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7.申报研究类项目的单位和研究团队应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能较好的完成研究课题,提出具有参考价值的对策建议,以往承担的软课题研究项目完成了中期检查或验收,提交了课题研究成果,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8.以往年度已经研究过的软课题类项目不得再重复申报;

  9.专利转移类和专利转化类中专利价值应用项目申报不受第1条和第2条限制。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平台(http://221.237.165.4:200/project/),填写《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准备相关证明附件材料,制作成书面申报材料,并按隶属关系报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知识产权局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查推荐。

  (二)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本地项目的申报和推荐工作,登录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平台(http://221.237.165.4:200/project/)严格审核项目申报条件及相关资料,共同签署审查推荐意见。

  (三)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汇总本地所有审查推荐的项目,打印《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连同签署审查推荐意见后的项目申报书,报省知识产权局。扩权试点县(市)上报的材料同时抄送所在市知识产权局备案。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按照填报说明填写《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提交相应的附件和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并保证项目及申报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园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必须提交相关的文件批复或证书。

  (二)转移和转化类项目填报要求。

  1.转移和转化类申报书填写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目标”、“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指标”、“资金用途说明”、“主要费用支出明细”等是项目验收、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应尽可能量化,符合实际情况,切勿夸大或与项目不匹配。

  2.转移和转化类项目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必须符合《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三)保护和促进类项目填报要求

  1.保护和促进类申报书填写的“项目概述”、“项目实施进度”、“项目目标”、“资金用途说明”、“主要费用支出明细”等是项目验收、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应尽可能量化,符合实际情况,切勿夸大或与项目不匹配。

  2.保护和促进类项目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必须符合《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四)其他要求

  1.填报的“申请专项资金额度”应与项目开展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工作直接相关并匹配。“专项资金支出计划”仅涉及申报的专项资金额度,应有明确具体的资金管理流程、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以及专账管理等说明。

  2.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知识产权局应严格筛选把关,注意控制推荐项目的数量,确保推荐申报项目的质量,对不符合本指南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得推荐。

  五、材料报送

  每个项目的申报书及其附件材料应装订成册,由市(州)或扩权试点县(市)知识产权局汇总,并填写“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按照通知文件的时间和要求报送,逾期一律不再受理。

  附件:1.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转移和转化类)

  2.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转移和转化类)

  3.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保护和促进类)

  4.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保护和促进类)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