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758377/2018-000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信息名称: | 华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华蓥市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 ||
公开日期: | 2018-05-31 | 发布机构: | 安监局 |
信息类别: | 工作动态 |
为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省、广安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广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广市安办〔2018〕2号)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省、广安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全市正在深入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强化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内容,开展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有机结合、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为安全华蓥建设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主要内容
今年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8年6月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以及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同时开展,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扎实抓好以下活动:
(一)积极营造活动氛围。“安全生产月”期间,全市各乡镇(街道)、各机关、各企事业单位要在城镇街道、社区、学校、建筑工地、厂矿企业、车站、码头、公路收费站等人流密集场所张贴悬挂1条以上“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横(条)幅。广播电视台每天在华蓥电视台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和在新闻联播节目片头前滚动插播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安装有户外LED显示屏的单位要滚动播放1条安全生产宣传标语。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移动通信公司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向全市各乡镇(街道)和市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及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发送2条以上安全提示短信,提醒全社会时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二)开展“6.15”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主题,开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内容和手段,广泛利用宣传资料、安全展板、警示教育、安全趣味活动、安全装备展示和现场互动体验等多种方法和手段,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发挥集中宣传的影响力。要协调动员各行业、各企业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集中宣教活动,重点设置矿山安全、危化安全、交通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生活安全(电力、燃气)等宣传版块,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度和支持度。
华蓥市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日活动安排:
活动时间:6月15日上午9点—11点;
活动地点:华蓥山广场,市安监局负责咨询点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电源、搭设宣传台,各单位负责宣传展板、宣传资料、影视资料和播放设备。
参加单位: 市安监局、人社局、国土局、旅游局、交通局、公安局、总工会、经信局、工商质监局、煤管局、教科体局、卫计局、文广新局、食药局、住建局、林业局、农业局、水务局、海事处、运管所、养路段、消防大队、交警大队、道路运输执法大队、供电公司。各单位现场宣传点必须1名领导,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参与咨询宣传活动。
活动形式:现场咨询、散发资料、设立展板、播放警示教育片、现场演示等。
经信局、交通局、住建局、工商质监局、煤管局、国土局、消防大队、交警大队、供电公司等单位要准备安全生产宣传展板,布置于咨询点。
(三)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二中、三中精神为指导,要邀请专家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宣讲团开展巡回宣讲、发放学习读本,通过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开设宣传专题、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片,根据对象化、差异化、分众化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集中讲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特别要加大中办、国办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宣传力度。
(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各级各部门和重点企业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组织开展至少1次的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市属重点企业要做好示范表率。要突出矿山、危化、汛期和校园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广泛开展政企衔接的实战化应急救援指挥演练,健全完善协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机制。通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评估等一系列活动,综合评估,查摆问题,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积极组织开展公共安全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全民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通过各种媒体平台广泛报道应急演练有关活动,让全社会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科学观念。
(五)开展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级各部门要组织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民爆物品、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商贸物流等重点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风险意识,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知识。要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活动,增强职工群众对重大危险源监测和管控、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要动员广大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相关安全监管部门,并对重大隐患和严重“三违”行为设立举报奖励,推动企业自主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职责,有效提高企业事故预防能力。
(六)开展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易发生重特大事故行业领域的预警预报信息;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采取以案说法等方式剖析典型事故和灾害案例,做到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各单位至少举办1次安全事故案例教育展览,组织召开1次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集中观看安全生产系列警示教育片,对典型安全事故进行深刻剖析,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社会公众特别是企业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七)开展安全文化和安全法治“七进”活动。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一是进机关。各级各部门要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至少组织1次会前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二是进乡村。公安、交通、国土、住建、农业、水务、电力、消防等部门要分别派出宣传组,深入农村宣传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地质灾害、农村建房、农药安全、液化气(沼气)安全、防洪防汛、农机驾驶、用电安全等方面的知识。三是进社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主动邀请公安、交通、安监、消防、电力、工会、妇联等部门业务人员深入辖区的所有社区,与社区领导共同召开建设安全社区座谈会,指导制定建设安全社区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安全社区创建开展。四是进企业。要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企业宣讲安全文化,编印和征订一批以各类防灾减灾、应急救援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挂图、招贴画、宣传小册子发放到企业。五是进学校。教科体局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宣讲组深入各学校宣讲安全文化,宣讲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安全事故防范技术及中小学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六是进单位。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至少开展一次以安全生产为内容的主题学习或举办一期安全生产宣传板报或专栏,传播安全文化知识,内容要紧扣“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形式要精美活泼,寓教于美感之中。七是进公共活动场所。文广新局要做好电视、广播等传播媒体进公共场所加强安全普法宣传教育。
(八)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一是面向全市社会公众特别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在校学生,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相关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进一步提高全民安全素质。二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本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根据风险管控梳理的知识点开展知识竞赛、有奖问答、闭卷考试等,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岗位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能力。
(九)配合开展全国性、全省性重点宣传活动。一是国务院安办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和省安办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天府行——媒体走基层”活动。通过实地采访和宣传报道活动,不断加强安全生产舆论引导和监督,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安全生产、重视安全生产、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舆论氛围。二是省安办组织开展的“我和安全社区”有奖征文活动。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总体部署,广泛动员和组织全市已建成及在建省级安全社区的居民(含学生)、志愿者和建设者参与征文活动,分别以“享安全我幸福”“为安全我奉献”“保安全我担当”三个主题,通过不同群体对安全社区建设的亲身感受,大力宣传安全社区建设的重大意义,为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正确的舆论导向。已创建省级安全社区的乡镇分别于6月20日前提交2篇征文。三是积极组团参加6月下旬在成都市举办的中国(四川)国际安全技术装备产业博览会。充分利用这个平台,积极参与相关活动,学习借鉴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切实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相关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经费到位、责任到人。要在积极开展全市性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创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具有本行业领域特色、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宣教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更加贴近基层、贴近企业一线、贴近职工群众,确保上下联动、氛围浓厚、成效显著。
(二)强化宣传,浓厚氛围。各乡镇(街道)、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力度,要充分利用楼宇显示终端、户外显示屏、电视等媒体平台播放应急和安全生产知识、公益广告片、警示教育片,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宣传格局,不断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在重要时段、重点版面开设安全生产宣传专题、专版、专栏,刊播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宣传标语和宣传口号,并增加活动宣传版面、时段和频率。要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面向社会公众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不断强化宣传报道的广度和深度。
(三)加强沟通,强化考核。各乡镇(街道)、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别于5月30日和6月28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同时,要落实专人从6月1日起,每周四10时前以电子文档方式报送1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文字汇报(含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即附件),特色活动视频资料可一并报送(活动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2017年市安委会已将信息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省、广安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全市正在深入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强化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内容,开展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有机结合、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为安全华蓥建设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主要内容
今年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8年6月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以及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同时开展,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扎实抓好以下活动:
(一)积极营造活动氛围。“安全生产月”期间,全市各乡镇(街道)、各机关、各企事业单位要在城镇街道、社区、学校、建筑工地、厂矿企业、车站、码头、公路收费站等人流密集场所张贴悬挂1条以上“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横(条)幅。广播电视台每天在华蓥电视台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和在新闻联播节目片头前滚动插播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安装有户外LED显示屏的单位要滚动播放1条安全生产宣传标语。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移动通信公司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向全市各乡镇(街道)和市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及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发送2条以上安全提示短信,提醒全社会时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二)开展“6.15”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主题,开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内容和手段,广泛利用宣传资料、安全展板、警示教育、安全趣味活动、安全装备展示和现场互动体验等多种方法和手段,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发挥集中宣传的影响力。要协调动员各行业、各企业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集中宣教活动,重点设置矿山安全、危化安全、交通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生活安全(电力、燃气)等宣传版块,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度和支持度。
华蓥市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日活动安排:
活动时间:6月15日上午9点—11点;
活动地点:华蓥山广场,市安监局负责咨询点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电源、搭设宣传台,各单位负责宣传展板、宣传资料、影视资料和播放设备。
参加单位: 市安监局、人社局、国土局、旅游局、交通局、公安局、总工会、经信局、工商质监局、煤管局、教科体局、卫计局、文广新局、食药局、住建局、林业局、农业局、水务局、海事处、运管所、养路段、消防大队、交警大队、道路运输执法大队、供电公司。各单位现场宣传点必须1名领导,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参与咨询宣传活动。
活动形式:现场咨询、散发资料、设立展板、播放警示教育片、现场演示等。
经信局、交通局、住建局、工商质监局、煤管局、国土局、消防大队、交警大队、供电公司等单位要准备安全生产宣传展板,布置于咨询点。
(三)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二中、三中精神为指导,要邀请专家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宣讲团开展巡回宣讲、发放学习读本,通过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开设宣传专题、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挂图、播放宣传片,根据对象化、差异化、分众化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集中讲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特别要加大中办、国办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宣传力度。
(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各级各部门和重点企业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组织开展至少1次的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市属重点企业要做好示范表率。要突出矿山、危化、汛期和校园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广泛开展政企衔接的实战化应急救援指挥演练,健全完善协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机制。通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评估等一系列活动,综合评估,查摆问题,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积极组织开展公共安全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全民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通过各种媒体平台广泛报道应急演练有关活动,让全社会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科学观念。
(五)开展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级各部门要组织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民爆物品、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商贸物流等重点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风险意识,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知识。要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活动,增强职工群众对重大危险源监测和管控、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要动员广大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相关安全监管部门,并对重大隐患和严重“三违”行为设立举报奖励,推动企业自主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职责,有效提高企业事故预防能力。
(六)开展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易发生重特大事故行业领域的预警预报信息;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采取以案说法等方式剖析典型事故和灾害案例,做到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各单位至少举办1次安全事故案例教育展览,组织召开1次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集中观看安全生产系列警示教育片,对典型安全事故进行深刻剖析,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社会公众特别是企业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七)开展安全文化和安全法治“七进”活动。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一是进机关。各级各部门要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至少组织1次会前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二是进乡村。公安、交通、国土、住建、农业、水务、电力、消防等部门要分别派出宣传组,深入农村宣传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地质灾害、农村建房、农药安全、液化气(沼气)安全、防洪防汛、农机驾驶、用电安全等方面的知识。三是进社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主动邀请公安、交通、安监、消防、电力、工会、妇联等部门业务人员深入辖区的所有社区,与社区领导共同召开建设安全社区座谈会,指导制定建设安全社区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安全社区创建开展。四是进企业。要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企业宣讲安全文化,编印和征订一批以各类防灾减灾、应急救援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挂图、招贴画、宣传小册子发放到企业。五是进学校。教科体局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宣讲组深入各学校宣讲安全文化,宣讲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安全事故防范技术及中小学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六是进单位。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至少开展一次以安全生产为内容的主题学习或举办一期安全生产宣传板报或专栏,传播安全文化知识,内容要紧扣“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形式要精美活泼,寓教于美感之中。七是进公共活动场所。文广新局要做好电视、广播等传播媒体进公共场所加强安全普法宣传教育。
(八)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一是面向全市社会公众特别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在校学生,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相关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进一步提高全民安全素质。二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本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根据风险管控梳理的知识点开展知识竞赛、有奖问答、闭卷考试等,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岗位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能力。
(九)配合开展全国性、全省性重点宣传活动。一是国务院安办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和省安办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天府行——媒体走基层”活动。通过实地采访和宣传报道活动,不断加强安全生产舆论引导和监督,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安全生产、重视安全生产、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舆论氛围。二是省安办组织开展的“我和安全社区”有奖征文活动。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总体部署,广泛动员和组织全市已建成及在建省级安全社区的居民(含学生)、志愿者和建设者参与征文活动,分别以“享安全我幸福”“为安全我奉献”“保安全我担当”三个主题,通过不同群体对安全社区建设的亲身感受,大力宣传安全社区建设的重大意义,为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正确的舆论导向。已创建省级安全社区的乡镇分别于6月20日前提交2篇征文。三是积极组团参加6月下旬在成都市举办的中国(四川)国际安全技术装备产业博览会。充分利用这个平台,积极参与相关活动,学习借鉴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切实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相关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经费到位、责任到人。要在积极开展全市性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创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具有本行业领域特色、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宣教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更加贴近基层、贴近企业一线、贴近职工群众,确保上下联动、氛围浓厚、成效显著。
(二)强化宣传,浓厚氛围。各乡镇(街道)、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力度,要充分利用楼宇显示终端、户外显示屏、电视等媒体平台播放应急和安全生产知识、公益广告片、警示教育片,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宣传格局,不断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在重要时段、重点版面开设安全生产宣传专题、专版、专栏,刊播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宣传标语和宣传口号,并增加活动宣传版面、时段和频率。要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面向社会公众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不断强化宣传报道的广度和深度。
(三)加强沟通,强化考核。各乡镇(街道)、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别于5月30日和6月28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同时,要落实专人从6月1日起,每周四10时前以电子文档方式报送1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文字汇报(含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即附件),特色活动视频资料可一并报送(活动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2017年市安委会已将信息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