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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5219626X/2018-000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华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公开日期: 2018-02-23 发布机构: 资源交易中心
信息类别: 部门预算、决算公示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办公室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国家、省、广安市、华蓥市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的决策部署。受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协助办理具体业务,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进场依法监督,协助处理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
 
  2.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信息、咨询和现场管理服务。
 
  3.按规定组织实施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工作和规范服务工作,推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集中化、流程化、标准化。
 
  4.负责对公共资源项目进场交易各方主体及交易活动进行现场管理、实施评价,建立从业行为规范制度,开展场内信用信息记录、评价并对外发布。制止和纠正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按职责分工受理投诉和处理违法行为。
 
  5.参与对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效益评价、评估工作,为相关行业部门监管提供协助。
 
  6.参与上级相关部门组织和业务工作调研和培训。
 
  7.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职责。
 
  (二)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农村产权交易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
 
  2.收集发布辖区内农村土地、林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水域承包经营权及各类农村产权的供求信息及交易结果。
 
  3.负责受理辖区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水域承包经营权、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交易;实施增减挂钩项目产生的集体建设用地指标,实施土地整理项目产生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等产权流转交易。
 
  4.为农村产权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和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服务;对农村产权交易行为进行鉴证;负责中心有关农村产权交易制度、交易流程的起草、拟订工作。
 
  5.负责对各项产权交易合同的审核、产权交易档案的归档、整理及移交、备案工作。负责建设农村产权交易信誉评价体系;负责向农村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和相关监管机构报告农村产权交易工作进展情况及农村产权交易结果有关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6.协助各职能部门、监察部门对有关投诉进行调查处理。
 
  7.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办公室2017年重点工作。
 
  交易工作取得显著成效。1-12月,已完成各类交易项目215个,实现交易额25.99亿元(其中:亿元以上重大项目7个,交易额达24.35亿元,固定价项目16.77亿元),增收3247.15万元,节支5132.68万元,其中扶贫民生类项目40个,交易额3.6亿元。交易总量比去年同期实现大幅增长,为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认真落实中、省、广安市、华蓥市精准扶贫工作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深入推进脱贫帮扶工作。2017年,中心每位干部职工对口联系帮扶2-4户贫困户,共计41户(其中:古桥街道土桥村38户、华龙街道东方村3户)。一年来,我们按照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安排部署,多次组织帮扶责任人深入到古桥街道土桥村及华龙街道东方村贫困户家中开展精准扶贫帮扶活动。干部职工经常利用周末业余时间和节假期,深入贫因户家中,进行“大走访”,完善结对帮扶联系卡,了解贫困户情况,指导帮助贫困户制定切实可行的脱贫措施。坚持以产业帮扶为主,扶贫慰问为辅,从思想帮扶入手,带动贫困户勤劳致富,实现真脱贫。今年以来,已为土桥村的结对贫困户提供帮扶资金2万余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办公室财务隶属华蓥市(县级),属一级预算部门,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设7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股 、政策法规股、交易受理编审股、交易组织评审股、交易监督股、信息技术股、农村产权交易股,事业编制数21名,实际在岗在编人员16名,其中2名专业技术人员、1名工勤人员。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华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公管办2018年收支总预算235.76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公管办2018年收入预算235.7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63万元,占0.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1.16万元,占98%。
 
  (二)支出预算情况
 
  公管办2018年支出预算235.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80万元,占69.47%;项目支出72万元,占30.5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公管办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5.76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1.1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4.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3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公管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1.1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92万元。主要是部门项目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6.65万元,占85.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3万元,占7.8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5万元,占2.38%;住房保障支出10.88万元,占4.7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24.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项)2018年预算数为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交易工作的项目支出。如:专家评审费,开评标设备更新及维修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8.1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购买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5.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购买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0.88万元,主要用于:按比例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公管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9.1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4.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4.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公管办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单位未有因公出国。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学习交流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用于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市场调查、对口帮扶下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工作调研、脱贫攻坚、市场调查、验收项目等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公管办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维持单位日常运转而开支的事业运行经费,合计124.6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公管办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专项设备、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公管办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公管办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1.16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项):指事业单位开展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公管办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四川省广安市公管办2018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