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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K3477240X/2018-0003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华蓥市华龙街道农村住宅建设用地资料审核上报办事指南
公开日期: 2018-05-07 发布机构: 华龙街道
信息类别: 便民服务
  一、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3款。

  二、申报材料

  (一)村民建房用地呈表报一式二份(占农用地的一式三份);

  (二)建房户申请书;

  (三)建房户户口簿复印件(含家庭成员);

  (四)改建、扩建、迁建户提供集体土地使用证(未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农户,可提供其它有效证件,下同);

  (五)新建户提供原同居住房户的房屋《集体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复印件;

  (六)其他资料:占用耕地、林地、河滩地以及在镇规划区内、旅游规划区内、公路沿线建房的,分别由地税、林业、水利、规划和建设、旅游、交通等部门出具审查意见或在华蓥市村民建用地呈报表上签注意见。

  三、办理程序

  (一)村民提出申请,并由村(居)委会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街道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国土资源管理所成立后由国土资源管理所审查,下同)审查;

  (三)对符合建房条件的,街道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现场勘查、规划选址;

  (四)由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填写村民建房呈报表,并由街道办事处审核;

  (五)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国土城建窗口(代)办理;

  (六)用地经批准后,发放《村民建设用地许可证》。

  四、办理时间

  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  

  五、办理时限

  材料预审15个工作日,审查合格后报市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资料审核上报不收费

  七、投诉电话

  街道便民服务中心:482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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