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758019/2018-0003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信息名称: | 明月镇关于印发《明月镇防洪应急预案》的通知 | ||
公开日期: | 2018-05-09 | 发布机构: | 明月镇 |
信息类别: | 政策文件 |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驻镇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市关于防汛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我镇防洪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明月镇防洪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务必遵照执行。
附件:明月镇防洪应急预案
华蓥市明月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8日
组 长: 杨先毅 副镇长
编制团队:刘 莉 党政办主任
佘光辉 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程崇文 安全生产办公室副主任
王显柱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一、防洪应急响应总体要求
1、应急分级原则。按渠江洪水上涨达到的高度以及受灾的严重程度,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五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和特级(超特大洪水),依次用绿色、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详见图二:明月镇抗洪抢险总示意图)。
2、立即启动原则。接到市防洪防汛指挥部的水位通知后,镇防洪应急指挥部立即进入应急状态,按预测水位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并职责分工立即开展抗洪抢险工作。
3、全天值班原则。镇政府及沿江各各村(社区)在应急响应期间务必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各村(居)要及时加强巡江查险,发现险情要及时处理,并及时上报镇指挥总部。
4、统一指挥原则。镇指挥总部依照调度权限统一指挥防洪调度工作,全镇各村及驻镇各企事业单位务必按照抗洪抢险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5、及时报告原则。洪涝灾害发生后,镇防洪抢险指挥总部应及时向市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洪涝灾害,可越级上报市领导,并同时报上级防汛防洪指挥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指挥总部或指挥分部报告。?
6、统一宣传原则。洪涝灾害发生时,由镇防洪应急指挥部统一发布水情、雨情公告和抗洪救灾动员令。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发布抗洪相关信息,必须将相关信息上报镇防洪应急指挥总部,由指挥总部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统一发布。
7、立即抢险原则。洪涝灾害发生后,抗洪应急指挥部要立即组织抗洪救灾应急队,并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救灾工作,重大洪涝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应请求市人民政府和市防洪指挥部支援和协调。
8、控制水位线转移原则。即:在预测水位的基础上,根据渠江上游和本地的降雨预测情况(降雨量、降雨持续时间等)增加1—2米确定为控制水位线,并坚持按照控制水位线,组织物资转移和人员撤离。同时,人员转移坚持投亲靠友为主,就近合理集中安置为辅,确保安全的原则。
9、应急船只统一调度原则。启动应急响应后,应根据水情,紧急调运应急船只,由镇防洪应急指挥总部统一调度,配备必备救生设备,安排专人驾驶,积极参加抗洪救灾。同时,在渠江明月段内所有船只都必须停航停渡,并开至码头、溪河等安全地方紧急避险,禁止私自出航和利用船只打捞浮材。
二、应急响应级别?
1、当渠江明月段预测水位(以下简称预测水位)超过警戒水位221米和停航封渡水位222米,达到227—229米(不含229米,下同)时,进入Ⅳ级响应;
2、当预测水位为229—231米时,进入Ⅲ级响应;
3、当预测水位为231—233米时,进入Ⅱ级响应;
4、当预测水位为233—235米时,进入Ⅰ级响应;
5、当预测水位达到235米以上时,进入特级响应。
三、应急响应行动?
(一)一般防洪Ⅳ级响应
1、建立明月镇防洪应急指挥体系 接到市防总通知,由党政主要领导宣布进入紧急应急状态,指挥总部成员必须立即到岗到位,行使指挥总部职能,统一指挥全镇抗洪抢险工作,组建三合团村指挥分部,并设立明月镇防洪值班组,开展以下工作:
(1)全面收集实时雨情、水情、防洪物资准备情况。
(2)发布汛情公告。通过广播、宣传单、组织宣传队走村串户等多种方式将汛情通知到所有可能受灾的群众。
(3)向市防总报告有关情况。
2、组建沿江各村(社区)防洪值班组
各个村接到指挥总部防洪通知,立即组建各村防洪值班组,并开展以下工作:
(1)全面收集实时雨情、水情、工作情况。
(2)向镇防洪应急指挥总部报告有关情况。
(3)检查本区域内沿江堤坝并指挥水库或池塘业主安全泄洪迅速将水位降至汛限水位。
(4)白鹤嘴村值班组必须组织在控制水位下的禹华中、禹华福、禹贵均等3户以及深沟水库,紧急转移物资和组织人员撤离,并做好人员安置和安全巡查工作。
(5)明月村要派专人监控好启凤桥,防止行人,特别是学生涉水过桥,直至险情解除。
3、三合团村防洪应急措施
在指挥总部的指挥下,按照组织体系的原则组建三合团村指挥分部。并开展以下工作:
(1)发出汛情通告。逐户通知居住在控制水位线以下的农户,特别是在228.5米以下房屋已经进水的2户,告知水情预测情况,并开展物资转移宣传动员。
(2)组建抗洪救灾应急分队。由指挥部负责组织10人以上的应急分队,随时待命。
(3)组织物资转移。按照确定的控制水位线,组织受灾农户将物资转移至二楼。指挥部必须组织应急分队人员,在必要时帮助老弱病残或缺劳户转移物资,确保在水位达到227.5米前完成物资转移。
(4)蹲点监控。指派专人对该村该水位内的玉子溪桥、张家大桥、高速公路两侧路口、黄麻渡大桥头、王家院子等重要监控点采取蹲点监控,防止行人涉水和打捞浮材,直至险情解除或指挥分部命令其撤除为止。重点监控点的监控人员每隔2小时向指挥分部报告水位、安全情况及其他应该报告的事项。
(5)组织人员撤离。在水位达到228米以前,组织可能被淹的村民务必全部撤离,动员灾民投亲靠友,不愿意投亲靠友的灾民按预定路线安置到熊昌万、张大德两处。指挥分部必须组织人员挨家逐户清查,对不愿意撤离人员实行强制撤离,做到水未到人撤完,确保人员安全。同时,指挥分部指令专人做好各安置点农户本身的思想工作和必要的物资准备,并做好被安置居民基本的食宿安排和思想安抚工作。坚决杜绝任何居民在险情未解除前擅自回家。
(6)安全巡查。指派专人组成安全巡查小组轮班加强沿江及低洼户的安全巡查,直至险情解除,确保老百姓生命安全。
(7)调配物资。协调镇指挥总部做好物资准备,按照节约的原则做好物资调配、发放和使用工作。
(8)协调电力、通讯部门,保障电力和通讯畅通。
(9)做好清淤准备。撤出的居民必须在指挥分部认定已经安全的情况方可回家开展清淤工作。与此同时组织人员准备好扫把、铁锹、水桶等清淤工具,待命公共区域清淤。
(二)较大洪水Ⅲ级响应
1、建立防洪应急指挥体系 接到市防总通知,由党政主要领导宣布进入紧急应急状态,指挥总部成员必须立即到岗到位,行使指挥总部职能,统一指挥全镇抗洪抢险工作,并开展以下工作:
(1)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实际情况依据本预案研究该次防洪总体方案和人员分工负责,组建各指挥分部。
(2)发布防洪公告和抗洪抢险动员令。全面收集实时雨情、水情、防洪物资准备情况。及时地通过广播、宣传队、张贴纸质公告等形式向全镇发布防洪公告,通报降雨、水情预测信息,争取抗洪工作的主动权。同时,向全镇发布抗洪动员令,动员全镇力量和社会力量参与抗洪抢险。
(3)统一指挥各指挥分部开展各项抗洪救灾工作,
(4)成立明月镇抗洪救灾应急队,督促各村、社区(包括不沿江的五个村)成立由村书记、主任带队的20人以上抗洪救灾应急分队。
(5)指挥后勤指挥分部做好物资储备。
(6)协调处理抗洪救灾过程中突发情况,并做好人员、物资的调度工作。
(7)及时向市级领导和市防总上报本镇的防洪抢险情况,协调市防总搞好灾情发布、上报工作。
(8)迎接上级领导的视察和指导。
2、场镇及各村防洪措施
在指挥总部的指挥下,按照组织指挥体系组建场镇和各村指挥分部。并开展以下工作:
(1)发出防洪公告。及时地通过广播、宣传队、张贴纸质公告等形式发布防洪公告,及时通报有关降雨预测信息,逐户通知本区域内居住在控制水位线以下的农户或商户,告知水位预测情况,并发动人员物资转移宣传。
(2)组建抗洪抢险应急分队。由指挥分部负责组织20人以上的应急分队,场镇明月社区和明月村各组织一支应急分队,随时待命。
(3)组织物资转移。组织控制水位线以下村(居)民(在各村抗洪抢险示意图标注为绿色和蓝色,场镇标注为蓝色区域)将物资转移至二楼,二楼仍会进水的户将物资转移到三楼或邻居家安全位置或指挥部指定存放点。场镇还将组织卫生院、邮政所等驻镇单位进行物资转移。指挥部组织应急分队人员分成小组,在必要时帮助老弱病残或缺劳户转移物资,确保在水位达到230米前完成物资转移,三合团、白鹤嘴村地势低洼的农户要更早撤离,届时仍无法及时转移的,动员老百姓主动放弃转移。
(4)蹲点监控。指派专人对本区域内231米将淹没的重要监控点采取蹲点监控,防止行人涉水和打捞浮材,随着水位上升,原定监控点被洪水淹没后,则向更高位置转移,并继续加强监控,直至险情解除或指挥分部命令其撤除为止。重点监控点的监控人员每间隔2小时向指挥分部报告水位、安全情况及其他应该报告的事项。必要时随时向指挥分部及时报告。场镇及各村重要监控点如下:
①场镇及明月村:毛尔桥、明月小学、启凤桥、上码头、下码头、纸厂桥等处;
②三合团村:玉子溪桥、张家大桥、高速公路两侧路口、黄麻渡大桥头、王家院子等处;
③白鹤嘴村:张家大桥、甘家溪大桥、深沟水库等;
④竹河村:小弯沱、蔬菜基地公路口、代家老院子等;
⑤人和寨村:倒落溪、猪家溪、龙头桥等;
(5)组织人员撤离。在水位达到230.5米以前,组织在控制水位线下的村(居)民(在各村抗洪抢险示意图标注为绿色和蓝色,场镇标注为蓝色区域)务必全部转移,动员灾民投亲靠友,不愿意投亲靠友的灾民按预定路线安置到指挥分部指定的安置点。指挥分部必须组织人员挨家逐户清查,对不愿意撤离人员实行强制撤离,做到水未到人先撤,确保人员安全。同时,指挥分部指令专人做好各安置点农户本身的思想工作和必要的物资准备,并做好被安置居民基本的食宿安排和思想安抚工作。坚决杜绝任何居民在险情未解除前擅自回家。场镇及各村安置点:
①场镇及明月村:明月中心幼儿园、甘家院子、江家院子、镇政府、明月派出所等;
②三合团村:周华令、李明强、熊昌万、吴才明、张大谦、吴奇常、张大德等;
③白鹤嘴村:黄桷梁子陈代才处和李子湾新村等;
④竹河村:代家嘴5队村民转移至黄家沟,6队村民转移至原代家嘴学校,7队村民转移至背梁子;
⑤人和寨村安置点:倒罗溪处居民转移至唐瑞平处,其余居民转移至游思腊处。
(6)安全巡查。指派专人组成安全巡查小组轮班加强沿江及低洼地区的安全巡查,在重点地段由公安部门按规定设置警戒线,防止行人涉水和儿童嬉水,时刻注意水情、雨情变化,并及时报告指挥分部和指挥总部,直至险情解除,确保老百姓生命安全。
(7)调配物资。协调镇总指挥部做好物资准备,按照节约的原则做好物资调配、发放和使用工作。
(8)协调电力、通讯部门保障电力和通讯畅通。
(9)做好清淤准备。撤出的居民必须在指挥分部认定已经安全的情况方可回家开展清淤工作。与此同时组织人员、准备好扫把、铁锹、水桶等清淤工具,待命清淤。场镇和三合团村还要准备发电机、抽水机等照明和抽水工具。
(三)大洪水Ⅱ级响应
大洪水Ⅱ级响应与较大洪水Ⅲ级响应行动相同,并增加和注意如下事项:
1、场镇及各村指挥分部将组织本区域内控制水位线下的村(居)民(在场镇及各村抗洪抢险示意图中标注为绿色、蓝色和黄色)进行物资和人员转移。同时,场镇还将组织田氏纸厂、明月酒厂等企业以及标注为橙色的区域内在控制水位线下的居民进行转移。
2、各村(社区)应急队伍(包括不沿江的五个村)分别组织30人以上的应急分队。
3、加大抗洪抢险物资准备和各安置点的物资供应。
4、进一步加强监测和巡查力度,切实维护抗洪秩序和治安稳定。
(四)特大洪水Ⅰ级响应
特大洪水Ⅰ级响应和大洪水Ⅱ级响应级响应行动相同,只不过牵涉的范围更广,包括抗洪抢险示意图中标注为绿色、蓝色、黄色、橙色等众多受灾区域,将组织更多的力量投入到抗洪救灾过程中。
(五)超特大洪水特级响应
如果水位达到235米以上时,启动特级响应。其紧急应急措施与特大洪水Ⅰ级响应基本相同。同时,应特别注意以下方面: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动员全镇人民投入到抗洪救灾过程中来,并最大限度地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抗洪抢险。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及时收集、汇总、通报雨情、水情、灾情,做到信息共享,让群众了解和掌握情况,激发群众全民抗洪的热情。
2、各村物资和人员应急转移措施与特大洪水Ⅰ级响应的措施基本相同,按照预定路线转移到更高的位置。并且原位置较低的安置点也要进行转移。
3、组织灾民进行大转移。明月村灾民及物资按图四转移到相应的位置。明月场镇居民的物资根据实际情况转移至三楼或原石转山学校以上区域,甚至双河城区等地。在华蓥一中设立灾民集中安置点,明月场镇居民及明月村、三合团村部分村民共2000余人将转移至华蓥一中集中安置。同时,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人员和物资支持力度,确保灾民的安全转移、合理安置和食宿保障。
4、各级指挥部也要根据水情,按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适时转移,确保指挥系统本身的安全。总指挥部应在洪水达到234米以前转移到原石转山学校。场镇和明月村指挥分部在完成物资与人员转移后,沿应急公路迅速转移至明月中心幼儿园(原石转山学校)。
5、进一步加大蹲点监控力度.场镇和各村抗洪抢险示意图中的监控点在被洪水淹没后,则向更高位置转移,并继续蹲点监控,直至险情解除或指挥部命令其撤除为止,确定灾民人身安全。
6、指挥总部应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的汇报相关情况,并协调市、防汛指挥机构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防汛指挥机构的决定,依法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为认真贯彻省、市关于防汛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我镇防洪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明月镇防洪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务必遵照执行。
附件:明月镇防洪应急预案
华蓥市明月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8日
《华蓥市明月镇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领导组
组 长:杨奇勇 镇党委书记
副 组 长:童永涛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何开建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王 峰 镇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庹浚才 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彭书娟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杨 彬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武装部长
辛林林 副镇长
杨先毅 副镇长
副 组 长:童永涛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何开建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王 峰 镇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庹浚才 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彭书娟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杨 彬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武装部长
辛林林 副镇长
杨先毅 副镇长
《华蓥市明月镇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
组 长: 杨先毅 副镇长
编制团队:刘 莉 党政办主任
佘光辉 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程崇文 安全生产办公室副主任
王显柱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防洪应急抢险预案
一、防洪应急响应总体要求
1、应急分级原则。按渠江洪水上涨达到的高度以及受灾的严重程度,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五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和特级(超特大洪水),依次用绿色、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详见图二:明月镇抗洪抢险总示意图)。
2、立即启动原则。接到市防洪防汛指挥部的水位通知后,镇防洪应急指挥部立即进入应急状态,按预测水位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并职责分工立即开展抗洪抢险工作。
3、全天值班原则。镇政府及沿江各各村(社区)在应急响应期间务必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各村(居)要及时加强巡江查险,发现险情要及时处理,并及时上报镇指挥总部。
4、统一指挥原则。镇指挥总部依照调度权限统一指挥防洪调度工作,全镇各村及驻镇各企事业单位务必按照抗洪抢险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5、及时报告原则。洪涝灾害发生后,镇防洪抢险指挥总部应及时向市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洪涝灾害,可越级上报市领导,并同时报上级防汛防洪指挥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指挥总部或指挥分部报告。?
6、统一宣传原则。洪涝灾害发生时,由镇防洪应急指挥部统一发布水情、雨情公告和抗洪救灾动员令。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发布抗洪相关信息,必须将相关信息上报镇防洪应急指挥总部,由指挥总部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统一发布。
7、立即抢险原则。洪涝灾害发生后,抗洪应急指挥部要立即组织抗洪救灾应急队,并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救灾工作,重大洪涝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应请求市人民政府和市防洪指挥部支援和协调。
8、控制水位线转移原则。即:在预测水位的基础上,根据渠江上游和本地的降雨预测情况(降雨量、降雨持续时间等)增加1—2米确定为控制水位线,并坚持按照控制水位线,组织物资转移和人员撤离。同时,人员转移坚持投亲靠友为主,就近合理集中安置为辅,确保安全的原则。
9、应急船只统一调度原则。启动应急响应后,应根据水情,紧急调运应急船只,由镇防洪应急指挥总部统一调度,配备必备救生设备,安排专人驾驶,积极参加抗洪救灾。同时,在渠江明月段内所有船只都必须停航停渡,并开至码头、溪河等安全地方紧急避险,禁止私自出航和利用船只打捞浮材。
二、应急响应级别?
1、当渠江明月段预测水位(以下简称预测水位)超过警戒水位221米和停航封渡水位222米,达到227—229米(不含229米,下同)时,进入Ⅳ级响应;
2、当预测水位为229—231米时,进入Ⅲ级响应;
3、当预测水位为231—233米时,进入Ⅱ级响应;
4、当预测水位为233—235米时,进入Ⅰ级响应;
5、当预测水位达到235米以上时,进入特级响应。
三、应急响应行动?
(一)一般防洪Ⅳ级响应
1、建立明月镇防洪应急指挥体系 接到市防总通知,由党政主要领导宣布进入紧急应急状态,指挥总部成员必须立即到岗到位,行使指挥总部职能,统一指挥全镇抗洪抢险工作,组建三合团村指挥分部,并设立明月镇防洪值班组,开展以下工作:
(1)全面收集实时雨情、水情、防洪物资准备情况。
(2)发布汛情公告。通过广播、宣传单、组织宣传队走村串户等多种方式将汛情通知到所有可能受灾的群众。
(3)向市防总报告有关情况。
2、组建沿江各村(社区)防洪值班组
各个村接到指挥总部防洪通知,立即组建各村防洪值班组,并开展以下工作:
(1)全面收集实时雨情、水情、工作情况。
(2)向镇防洪应急指挥总部报告有关情况。
(3)检查本区域内沿江堤坝并指挥水库或池塘业主安全泄洪迅速将水位降至汛限水位。
(4)白鹤嘴村值班组必须组织在控制水位下的禹华中、禹华福、禹贵均等3户以及深沟水库,紧急转移物资和组织人员撤离,并做好人员安置和安全巡查工作。
(5)明月村要派专人监控好启凤桥,防止行人,特别是学生涉水过桥,直至险情解除。
3、三合团村防洪应急措施
在指挥总部的指挥下,按照组织体系的原则组建三合团村指挥分部。并开展以下工作:
(1)发出汛情通告。逐户通知居住在控制水位线以下的农户,特别是在228.5米以下房屋已经进水的2户,告知水情预测情况,并开展物资转移宣传动员。
(2)组建抗洪救灾应急分队。由指挥部负责组织10人以上的应急分队,随时待命。
(3)组织物资转移。按照确定的控制水位线,组织受灾农户将物资转移至二楼。指挥部必须组织应急分队人员,在必要时帮助老弱病残或缺劳户转移物资,确保在水位达到227.5米前完成物资转移。
(4)蹲点监控。指派专人对该村该水位内的玉子溪桥、张家大桥、高速公路两侧路口、黄麻渡大桥头、王家院子等重要监控点采取蹲点监控,防止行人涉水和打捞浮材,直至险情解除或指挥分部命令其撤除为止。重点监控点的监控人员每隔2小时向指挥分部报告水位、安全情况及其他应该报告的事项。
(5)组织人员撤离。在水位达到228米以前,组织可能被淹的村民务必全部撤离,动员灾民投亲靠友,不愿意投亲靠友的灾民按预定路线安置到熊昌万、张大德两处。指挥分部必须组织人员挨家逐户清查,对不愿意撤离人员实行强制撤离,做到水未到人撤完,确保人员安全。同时,指挥分部指令专人做好各安置点农户本身的思想工作和必要的物资准备,并做好被安置居民基本的食宿安排和思想安抚工作。坚决杜绝任何居民在险情未解除前擅自回家。
(6)安全巡查。指派专人组成安全巡查小组轮班加强沿江及低洼户的安全巡查,直至险情解除,确保老百姓生命安全。
(7)调配物资。协调镇指挥总部做好物资准备,按照节约的原则做好物资调配、发放和使用工作。
(8)协调电力、通讯部门,保障电力和通讯畅通。
(9)做好清淤准备。撤出的居民必须在指挥分部认定已经安全的情况方可回家开展清淤工作。与此同时组织人员准备好扫把、铁锹、水桶等清淤工具,待命公共区域清淤。
(二)较大洪水Ⅲ级响应
1、建立防洪应急指挥体系 接到市防总通知,由党政主要领导宣布进入紧急应急状态,指挥总部成员必须立即到岗到位,行使指挥总部职能,统一指挥全镇抗洪抢险工作,并开展以下工作:
(1)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实际情况依据本预案研究该次防洪总体方案和人员分工负责,组建各指挥分部。
(2)发布防洪公告和抗洪抢险动员令。全面收集实时雨情、水情、防洪物资准备情况。及时地通过广播、宣传队、张贴纸质公告等形式向全镇发布防洪公告,通报降雨、水情预测信息,争取抗洪工作的主动权。同时,向全镇发布抗洪动员令,动员全镇力量和社会力量参与抗洪抢险。
(3)统一指挥各指挥分部开展各项抗洪救灾工作,
(4)成立明月镇抗洪救灾应急队,督促各村、社区(包括不沿江的五个村)成立由村书记、主任带队的20人以上抗洪救灾应急分队。
(5)指挥后勤指挥分部做好物资储备。
(6)协调处理抗洪救灾过程中突发情况,并做好人员、物资的调度工作。
(7)及时向市级领导和市防总上报本镇的防洪抢险情况,协调市防总搞好灾情发布、上报工作。
(8)迎接上级领导的视察和指导。
2、场镇及各村防洪措施
在指挥总部的指挥下,按照组织指挥体系组建场镇和各村指挥分部。并开展以下工作:
(1)发出防洪公告。及时地通过广播、宣传队、张贴纸质公告等形式发布防洪公告,及时通报有关降雨预测信息,逐户通知本区域内居住在控制水位线以下的农户或商户,告知水位预测情况,并发动人员物资转移宣传。
(2)组建抗洪抢险应急分队。由指挥分部负责组织20人以上的应急分队,场镇明月社区和明月村各组织一支应急分队,随时待命。
(3)组织物资转移。组织控制水位线以下村(居)民(在各村抗洪抢险示意图标注为绿色和蓝色,场镇标注为蓝色区域)将物资转移至二楼,二楼仍会进水的户将物资转移到三楼或邻居家安全位置或指挥部指定存放点。场镇还将组织卫生院、邮政所等驻镇单位进行物资转移。指挥部组织应急分队人员分成小组,在必要时帮助老弱病残或缺劳户转移物资,确保在水位达到230米前完成物资转移,三合团、白鹤嘴村地势低洼的农户要更早撤离,届时仍无法及时转移的,动员老百姓主动放弃转移。
(4)蹲点监控。指派专人对本区域内231米将淹没的重要监控点采取蹲点监控,防止行人涉水和打捞浮材,随着水位上升,原定监控点被洪水淹没后,则向更高位置转移,并继续加强监控,直至险情解除或指挥分部命令其撤除为止。重点监控点的监控人员每间隔2小时向指挥分部报告水位、安全情况及其他应该报告的事项。必要时随时向指挥分部及时报告。场镇及各村重要监控点如下:
①场镇及明月村:毛尔桥、明月小学、启凤桥、上码头、下码头、纸厂桥等处;
②三合团村:玉子溪桥、张家大桥、高速公路两侧路口、黄麻渡大桥头、王家院子等处;
③白鹤嘴村:张家大桥、甘家溪大桥、深沟水库等;
④竹河村:小弯沱、蔬菜基地公路口、代家老院子等;
⑤人和寨村:倒落溪、猪家溪、龙头桥等;
(5)组织人员撤离。在水位达到230.5米以前,组织在控制水位线下的村(居)民(在各村抗洪抢险示意图标注为绿色和蓝色,场镇标注为蓝色区域)务必全部转移,动员灾民投亲靠友,不愿意投亲靠友的灾民按预定路线安置到指挥分部指定的安置点。指挥分部必须组织人员挨家逐户清查,对不愿意撤离人员实行强制撤离,做到水未到人先撤,确保人员安全。同时,指挥分部指令专人做好各安置点农户本身的思想工作和必要的物资准备,并做好被安置居民基本的食宿安排和思想安抚工作。坚决杜绝任何居民在险情未解除前擅自回家。场镇及各村安置点:
①场镇及明月村:明月中心幼儿园、甘家院子、江家院子、镇政府、明月派出所等;
②三合团村:周华令、李明强、熊昌万、吴才明、张大谦、吴奇常、张大德等;
③白鹤嘴村:黄桷梁子陈代才处和李子湾新村等;
④竹河村:代家嘴5队村民转移至黄家沟,6队村民转移至原代家嘴学校,7队村民转移至背梁子;
⑤人和寨村安置点:倒罗溪处居民转移至唐瑞平处,其余居民转移至游思腊处。
(6)安全巡查。指派专人组成安全巡查小组轮班加强沿江及低洼地区的安全巡查,在重点地段由公安部门按规定设置警戒线,防止行人涉水和儿童嬉水,时刻注意水情、雨情变化,并及时报告指挥分部和指挥总部,直至险情解除,确保老百姓生命安全。
(7)调配物资。协调镇总指挥部做好物资准备,按照节约的原则做好物资调配、发放和使用工作。
(8)协调电力、通讯部门保障电力和通讯畅通。
(9)做好清淤准备。撤出的居民必须在指挥分部认定已经安全的情况方可回家开展清淤工作。与此同时组织人员、准备好扫把、铁锹、水桶等清淤工具,待命清淤。场镇和三合团村还要准备发电机、抽水机等照明和抽水工具。
(三)大洪水Ⅱ级响应
大洪水Ⅱ级响应与较大洪水Ⅲ级响应行动相同,并增加和注意如下事项:
1、场镇及各村指挥分部将组织本区域内控制水位线下的村(居)民(在场镇及各村抗洪抢险示意图中标注为绿色、蓝色和黄色)进行物资和人员转移。同时,场镇还将组织田氏纸厂、明月酒厂等企业以及标注为橙色的区域内在控制水位线下的居民进行转移。
2、各村(社区)应急队伍(包括不沿江的五个村)分别组织30人以上的应急分队。
3、加大抗洪抢险物资准备和各安置点的物资供应。
4、进一步加强监测和巡查力度,切实维护抗洪秩序和治安稳定。
(四)特大洪水Ⅰ级响应
特大洪水Ⅰ级响应和大洪水Ⅱ级响应级响应行动相同,只不过牵涉的范围更广,包括抗洪抢险示意图中标注为绿色、蓝色、黄色、橙色等众多受灾区域,将组织更多的力量投入到抗洪救灾过程中。
(五)超特大洪水特级响应
如果水位达到235米以上时,启动特级响应。其紧急应急措施与特大洪水Ⅰ级响应基本相同。同时,应特别注意以下方面: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动员全镇人民投入到抗洪救灾过程中来,并最大限度地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抗洪抢险。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及时收集、汇总、通报雨情、水情、灾情,做到信息共享,让群众了解和掌握情况,激发群众全民抗洪的热情。
2、各村物资和人员应急转移措施与特大洪水Ⅰ级响应的措施基本相同,按照预定路线转移到更高的位置。并且原位置较低的安置点也要进行转移。
3、组织灾民进行大转移。明月村灾民及物资按图四转移到相应的位置。明月场镇居民的物资根据实际情况转移至三楼或原石转山学校以上区域,甚至双河城区等地。在华蓥一中设立灾民集中安置点,明月场镇居民及明月村、三合团村部分村民共2000余人将转移至华蓥一中集中安置。同时,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人员和物资支持力度,确保灾民的安全转移、合理安置和食宿保障。
4、各级指挥部也要根据水情,按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适时转移,确保指挥系统本身的安全。总指挥部应在洪水达到234米以前转移到原石转山学校。场镇和明月村指挥分部在完成物资与人员转移后,沿应急公路迅速转移至明月中心幼儿园(原石转山学校)。
5、进一步加大蹲点监控力度.场镇和各村抗洪抢险示意图中的监控点在被洪水淹没后,则向更高位置转移,并继续蹲点监控,直至险情解除或指挥部命令其撤除为止,确定灾民人身安全。
6、指挥总部应及时向市委、市政府的汇报相关情况,并协调市、防汛指挥机构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防汛指挥机构的决定,依法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