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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758158/2018-0005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华蓥市公安局机构职能
公开日期: 2018-06-08 发布机构: 公安局
信息类别: 机构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公安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三)收集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市委、市政府提供信息、制定对策服务。

  (四)组织开展全市公安侦查工作:侦办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国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重大经济犯罪案件、毒品案件: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六)依法管理国籍、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辖区内居留、旅行等有关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等工作。

  (八)组织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九)监督、管理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防范、处置邪教及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一)组织开展对恐怖活动的情报、防范、侦察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对恐怖组织恐怖案件的侦察、调查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恐怖活动。

  (十二)领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三)实施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领导、监督看守所、戒毒所、行政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四)组织实施对警卫对象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五)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市公安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十六)制定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管理制度,组织、管理和分配全市公安装备、被装和经费: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十七)组织开展同区域外公安机关的交往与业务合作。

  (十八)负责全市公安消防部队建设工作:对武警内卫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九)分析全市公安队伍状况,研究、制定公安队伍建设、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落实情况:负责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公安机关人事管理、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全市公安警务督察,审计、信访工作,对全市公安机关及人民警案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按规定权限对干部实施监督;查处或督办违纪案件。

  (二十)指导市内森林等专业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二十一)负责全市公安法制建设,按管辖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二十二)承担市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十三)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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