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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758297/2018-0003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2018年5月华蓥市农业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公开日期: 2018-06-01 发布机构: 农业局
信息类别: 执法监督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华农罚〔2018〕10号 经营劣质农药案。 邓××     2018年4月16日上午,华蓥市农业局综合执法大队三中队两名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邓××经营的位于华蓥市××路××号的农资摊点进行日常执法检查时,发现有1种农药产品已超过了产品标注的有效期。这种农药产品是草甘膦铵盐(规格:50g/袋,生产日期:2016年02月26日,标注单位为辽宁海佳农化有限公司,有效期:二年),数量为42袋。当事人涉嫌经营劣质农药,涉嫌违反《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农药,按照劣质农药处理。”的规定。 1.处罚种类:没收非法财物、罚款;2.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1.履行方式: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2.期限:2018.5.24 1.处罚机关:华蓥市农业局

  ;2.日期:2018.5.9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2 华农罚〔2018〕11号 经营劣质农药案。 杜××     2018年4月16日上午,华蓥市农业局综合执法大队两名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杜××经营的位于华蓥市××街××号的农资摊点进行日常执法检查时,发现有3种农药产品都已超过了产品标注的有效期(质量保证期)。这3种农药产品分别是:精喹禾灵(剂型:水乳剂,规格:20毫升/包,生产批号:20160215A8017,标注单位为山东桥昌现代农业有限公司,质量保证期:二年)38包、敌敌畏(剂型:乳油,规格:70g/瓶、生产批号:20160104012,标注单位为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有效期:二年)8瓶、敌敌畏(剂型:乳油,规格:70g/瓶、生产批号:20150624007,标注单位为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有效期:二年)4瓶等农药产品。当事人涉嫌经营劣质农药,涉嫌违反《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农药,按照劣质农药处理。”的规定。 1.处罚种类:没收非法财物、罚款;2.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1.履行方式: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2.期限:2018.5.24 1.处罚机关:华蓥市农业局

  ;2.日期:2018.5.9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3 华农罚〔2018〕12号 经营劣质农药案。 王××     2018年4月23日上午,我局两名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王××经营的农资门市(例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发现在王××农资门市的销售货柜中有8种农药产品都已超过了产品标注的有效期,分别是:吡虫啉(剂型:规格:10克/包,生产批号:2015010201,标注单位为浙江海正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有效期:二年)12包、50%多菌灵(秋兰姆)(剂型:乳油,规格:80克/包、生产日期:2013/08/18,标注单位为天津市施普乐农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有效期:二年)2包、烯草酮(剂型:乳油,规格:30毫升/包、生产日期:2014/09/28,标注单位为青岛丰邦农化有限公司,有效期:二年)1包、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剂型:乳油,规格:10克/包、生产批号:20110524,标注单位为山东青岛海利尔药业有限公司,有效期:二年)1包、高效氯氟氰菊酯(规格:70ml/瓶、生产日期:2016/03/02,标注单位为山东国润生物农药有限责任公司,有效期:二年)1瓶、高效氯氟氰菊酯(规格:280ml/瓶、生产日期:2016年2月18日,标注单位为安徽迪邦药业有限公司,有效期:二年)1瓶、高效氯氟氰菊酯(规格:300克/瓶、生产批号:201604051,标注单位为广东立威化工有限公司,有效期:二年)1瓶、高效氯氟氰菊酯(规格:280ml/瓶、生产日期:2015年5月6日,标注单位为安徽迪邦药业有限公司,有效期:二年)1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农药,按照劣质农药处理。”,当事人的经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农药经营者经营劣质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 1.处罚种类:没收非法财物、罚款;2.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1.履行方式: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2.期限:2018.6.12 1.处罚机关:华蓥市农业局

  ;2.日期:2018.5.28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4 华农简罚〔2018〕3号 违反关于禁渔期、禁渔区的规定进行捕捞案 龙××     现查明,当事人于2018年5月2日09时03分,在渠江××镇××段,违反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案,以上事实有执法检查现场录音、录像和现场照片等证据证明。当事人全程参与了整个执法检查过程,并对检查结果无异议。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

  
1.处罚种类:罚款;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 1.履行方式: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2.期限:2018.5.17 1.处罚机关:华蓥市农业局

  ;2.日期:20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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