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市城市品位,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华蓥市城市规划展览馆设计方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息发布方式
1.信息发布:本公告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蓥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同时公开发布。
2.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7日10:00时至2017年12月1日18:00时截止。
二、设计方案内容
华蓥市城市规划展览馆展陈布展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华蓥市城乡规划沙盘展示(含宣传片),华蓥市交通、旅游、工业、农业、商贸物流等专项规划展示区域。
三、业主单位
华蓥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四、资质要求
4.1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含建筑装饰装修)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4.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在本设计单位注册,并取得建筑装饰工程中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设计取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5.1取费标准
以设计项目的工程建安造价的财政评审控制价为基数,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的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设计费用的70%作为设计费用(设施设备不纳入计费范围)。
5.2支付方式
设计方案通过业主审核通过后,暂以工程概算为基数计算工程设计费用,支付设计费用30%,财评通过后支付至工程设计费用的50%,待竣工验收后,支付工程设计费用剩余的50%;若设计成果完成,但因业主原因3年内工程未实施,则支付设计项目的全部工程设计费用;若在施工过程中因业主原因增加工程量,则按照相同计费方式同比例增加工程设计费用。
六、设计要求:
6.1设计文本及图纸;
6.2设计的创意及设计说明;
6.3设计成果要求:
6.3.1提交成果的标识:设计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在方案成果图的背后标注设计单位名称、标志或其它能辨认设计单位及设计人员身份的符号,并按规定进行封备;
6.3.2送达的方式、单位、地址、电话及联系人;
6.3.3成果送达的方式:为保证本次活动的评审工作按时进行,各设计单位逾期送达的成果将不予接收;
6.3.4使其既具备宣传城市规划、科普教育、展览的功能,又能作为政府展示城市形象,发布城市建设的窗口和城市亮丽的景点;
6.3.5设计成果的内容必须符合华蓥市城市规划展览馆设计方案征集书中相关部分的规定;
6.3.6所有成果的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均须采用中文版本,中文须使用标准的简体字;
6.3.7设计图纸和文件必须做到清晰、完整,尺寸齐全、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尽量统一。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6.4文本文件要求:
6.4.1文字成果:方案设计综合说明书;
6.4.2图纸成果:总平面布置图,各层平面、设计流线、立面、剖面图,灯光及材料运用,效果图、展示效果图等建筑方案效果图;
6.4.3提供表达以上内容的纸质文本文件8套,文本规格A3。
6.5展示图纸要求:
6.5.1提供彩色展示图一套。展示图纸格式以A2图纸规格制作,数量不超过5张,图纸比例不限,并应装裱在620mm×450mm的图版上;
6.5.2计成果计算机文件要求:
全部设计成果均应制作成计算机文件,文本采用Microsoft word 2003以上的doc格式文件,图形文件采用Photoshop6.0以上 的jpg文件及Autocad2002以上的dwg文件,亦可提交PDF格式,提交以上计算机文件光盘两套。
七、报名及现场踏勘事宜
7.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7日10:00至2017年12月1日18:00截止(报名期限为5个工作日)。
7.2报名地点及方式:四川省华蓥市红星三路232号华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三楼规划股现场报名。
7.3报名携带资料: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设计负责人的身份证、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鲜章)。
7.4资料领取:报名资料需经业主现场审核通过,报名人自带U盘到报名处拷取项目相关资料,并按有关规定签订保密协议。
7.5现场踏勘时间及方式:所有参赛设计单位及相关人员于2017年12月5日9:00在华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五楼大会议室集合,集体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7.6答疑时间及方式:2017年12月5日11:00在华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五楼大会议室进行集体答疑。
7.7联系人及电话:李女士 15760640201。
八、设计方案提交要求
8.1提交时间:2017年12月25日18:00截止。
8.2提交地点:华蓥市住建局三楼规划股。
8.3提交内容:设计方案纸质文本8套,电子档1份(设计方案纸质文档需合页装订,与电子档光盘一起密封,封袋上需注明项目名称、参赛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密封截止时间,并加盖单位鲜章)。
九、评选及奖惩
9.1评选时间:2018年1月上旬(具体时间待定,业主提前24小时电话通知)。
9.2评选办法:
9.2.1成立评审委员会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
9.2.2成立监督委员会对评审现场进行监督,华蓥市公证处对评审全程进行公证。
9.2.3计分方式:评审委员会成员根据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方案和汇报情况,对设计成果进行打分并排名。
9.2.4若参加评选的设计单位数少于3家,则取消本次评选活动。
9.3按得分高低确定方案名次,其中第一名取得华蓥市城市规划展览馆展陈布展设计资格,若参赛单位数量大于等于3家且小于10家,则第二名奖励工作经费5万元;若参赛单位数量大于等于10家,则第二名奖励工作经费5万元,第三名奖励工作经费3万元。获奖的方案成果均归华蓥市住建局所有。主办单位在不缩短报名、设计周期且提前通知所有参赛单位的前提下,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评审活动日程,拥有本次方案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并对参加方案征集的各设计单位所提交的设计方案及文件拥有无偿使用权和处置权。
9.4惩罚措施:
9.4.1在不影响设计效果和质量的前提下,业主单位有权对单项工程设计进行优化,若优化后的工程造价比原工程造价减少10%以上,设计费则相应扣减。
9.4.2若取得设计资格的设计单位因勘查设计不符合现场实际,导致增加工程量,增加的单项工程量超过单项工程总量10%,则增加部分不仅不计算设计费用,还按相应比例双倍扣减总设计费用。
十、其他
其他注意事项及要求详见报名时领取的《华蓥市城市规划展览馆设计任务清单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