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组织领导,引领项目建设。加强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作用,进一步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将旅游项目建设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旅游建设项目推进机制、项目监督检查机制、项目领导定点联系制度等工作机制,全力推动旅游项目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二、强化跟踪服务,保障项目建设。一是推行重点项目“保姆式”服务,全面落实代办制、领办制,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二是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着力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资金、土地等困难和问题,相关部门对照服务承诺,为项目建设服好务、护好航。三是积极开展结对帮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建立旅游企业结对帮扶机制,保证景区项目建设的时间、质量进度以及项目建设的规范性、科学性。
三、强化资金保障,支撑项目建设。一是加大政府投入。专项安排旅游发展资金用于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等。二是整合项目扶持。积极整合发改、交通、农业、国土、林业等项目资金用于景区道路、公共休憩设施、标识标牌、步游道等项目建设。三是加大对上争取。积极争取中、省旅游项目资金和政策。已争取到位项目补助资金460万元用于重点旅游项目贷款贴息、旅游厕所等建设。
四、强化督促检查,助推项目建设。全面实行月度通报、季度观摩、半年考评、年度考核的重点项目建设考核机制,组织督查、监察、旅游、发改等部门进行联合跟踪督查工作,定期通报重点项目最新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督促业主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未完成进度的建设项目,责令限期赶超进度,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