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府办函[2017]94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安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安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方案
为切实加强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根据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2017年第2次视频会议和省饮用水源地保护执法专项行动整改工作督导会议精神,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6〕9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5〕5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2017年8月底前,市级渠江西来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广安经开区范围内环境问题完成整改,并达到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
(二)2017年底前,市级渠江西来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协兴园区范围内环境问题完成整改,并达到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
(三)2018年底前,全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完成整改,并达到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
二、主要问题及整改时限
(一)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1.广安经开区渠江西来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主要问题:渠江西来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广安经开区范围内存在与保护设施无关的建筑物。
整改时限:2017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民房拆除等整改工作。
责任单位:广安经开区管委会
责任人:张伟
2.协兴园区渠江西来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主要问题:一是渠江西来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协兴园区范围内存在与保护设施无关的建筑物;二是沿途周边污水管网时有损毁现象;三是花园路、大龙环线沿线无交通警示牌、防撞拦、应急池、导流槽等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整改时限:2017年7月底前,全面摸排辖区内违章建筑数量、面积和污水管网损毁及风险防范保护设施情况,并制定具体整改方案;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上述问题整改。
责任单位:协兴园区管委会
责任人:蒋波
(二)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1.邻水县关门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
主要问题:一级保护区内存在与保护设施无关的建筑、交通穿越和农业面源污染;二级保护区内存在群众生活废水直排现象,无备用水源。
整改时限:一是2017年8月底前,制定具体整改方案;二是2018年底前,完成建筑物搬迁清理和新建选址工作,拆除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建筑;三是2017年8月底前,完成210国道沿线交通警示牌、防撞拦、应急池、导流槽等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置工作,消除道路交通运输环境安全隐患;四是2017年底前,完成面源污染治理,收回耕作土地;五是2018年8月底前,制定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工作方案,完成库区现有12处生活污水生化处理设施升级改造,确保保护区内无排污口;六是2018年底前,完成城市备用水源建设。
责任单位:邻水县政府
责任人:黄永鸿
2.前锋区龙滩渠道饮用水水源地
主要问题:未划定保护区,无备用水源。
整改时限:一是2017年8月底前,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按技术规范开展规范化建设;二是2018年底前,完成备用水源建设。
责任单位:前锋区政府
责任人:米亮
3.岳池县饮用水水源地和备用饮用水水源地
主要问题:岳池县响水滩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存在与保护设施无关的建筑,二级保护区内存在旅游公司;岳池县全民水库备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内存在与保护设施无关的民房建筑和跨流域交通桥梁。
整改时限:一是2017年8月底前,制定具体整改方案;二是2017年底前,完成全民水库备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内跨桥整改工作;三是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一级保护区内的民房拆除整改工作;四是2018年底前,完成响水滩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翠湖旅游公司取缔整改工作。
责任单位:岳池县政府
责任人:谭云
4.华蓥市天池湖饮用水水源地
主要问题:一级保护区内存在与保护设施无关的建筑,二级保护区内存在生活垃圾、废水未全部收集处理。
整改时限:一是2018年底前,完成天池湖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居民搬迁整改工作;二是2017年底前,完成天池湖周边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建设,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对天池湖周边居民污水产排情况实行建档立卡管理制度,实施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常态化监管。
责任单位:华蓥市政府
责任人:谢洋波
5.武胜县嘉陵江饮用水水源地
主要问题:一级保护区内存在与保护设施无关的建筑、农业面源污染,二级保护区内存在农业面源污染,无备用水源。
整改时限:一是2017年8月底前,完成一级保护区内所有违章建筑物的调查建档工作,制定具体整改方案;二是2018年底前,完成一级保护区内违章建筑物的拆除整改工作;三是加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化肥农药实施监管,将一级保护区内农田逐步调整,2018年底前完成整改;四是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备用水源建设。
责任单位:武胜县政府
责任人:文阁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具体措施,全面整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切实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
(二)强化协调联动。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注重协调配合,建立健全联合督查、联合整治、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着力构建“政府统筹、部门主抓、上下联动、协同长效”的良好工作格局,切实推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严格督查考核。市政府将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对各地各相关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进度滞后、拖延推诿、执行不力的,将采取通报批评、约谈等方式予以问责。
附件:广安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清单统计表
附件:
广安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清单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