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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蓥市出台环保约谈办法 这10种情形将被约谈
365bet体育官网开户  发布时间:2018-01-08 作者: 来源:   (点击: ) 选择阅读字体: [字号: ]  

1月5日,笔者从华蓥市环境保护委员会获悉,为规范华蓥市环境保护行政约谈工作,督促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依据环境保护法、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环境保护部约谈暂行办法》《四川省环境保护厅行政约谈办法》《广安市环境保护厅行政约谈办法》等文件,华蓥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印发《华蓥市环境保护行政约谈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据悉,《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满足10种情形之一的单位将被约谈。

据了解,本办法所称约谈,是指华蓥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环委办”)或其他指定负有行业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市级部门约见未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乡镇(街道)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依法依规进行诫勉谈话、指出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的一种行政措施。

笔者了解到,根据《办法》, 有下列10种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约谈:

(一)未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划和其他环保重要决策部署,或贯彻落实不力、不到位的;(二)区域或流域环境质量明显恶化,或存在严重环境安全隐患,威胁群众健康、生态环境安全或引起环境纠纷、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复投诉的;(三)未完成或难以完成污染物总量减排、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危险废物管理等目标任务的;(四)触犯生态保护红线,对生物多样性造成严重威胁和破坏的;(五)辖区内环境违法问题突出,或环境执法不力或影响环境独立执法问题突出的;(六)预防辖区内发生或可能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不力,或落实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相关处置整改要求不到位的;(七)辖区对中央、省、广安、华蓥市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八)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有关事项需要约谈的;(九)使用中央、省环保专项资金问题突出的;(十)其他需要进行约谈的情形。

当出现需要约谈情形时,约谈可由市环委办单独实施,也可视情况由市环委办会同纪检监察机关以及相关部门共同实施,同时也可指定特定单位组织实施。市环委办负责行政约谈工作的归口管理。市级负有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单位或机构按照环境保护职能职责组织实施的约谈,应明确约谈事由、约谈方式、约谈方、约谈主持人、被约谈方、邀请参加方、时间、地点、被约谈方存在的问题以及拟提出整改要求。邀请其他部门共同实施约谈的,市环委办或主持约谈单位应在约谈通知印发前与应邀参加方主动沟通,并就有关约谈内容、程序、要求事项达成一致。

约谈时,提前起草约谈通知,告知被约谈方约谈事由、程序、时间、地点、参加人等事项。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约谈应对外公布相关信息,视情况邀请媒体及相关公众代表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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