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华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部管理门批准,华蓥市环境监测站拟定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水质自动站采水系统,为了保证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现就该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仪器配置及技术详见附表,特邀请贵公司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一次性不能更改的价格、在报价截止日前按要求将报价单(附后)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后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本站(可传真报价),逾期或填写不完整者为无效报价。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了解该系统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调试和运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并有四川省内成功的建设案例。
(八)投标人须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能力证明。
(九)具备参加已经建设过水质自动站的单位,并具向甲方提供已建好的相关资料。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一)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查看原件)。
(五)投标企业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原件。
三、项目预算:110000.00元
四、报价办法
(一)报价单收齐后当众启封,本次询价采取一次性报价(可传真报价),对同一投标标的,取投标报价总价最低并且不超过财政采购资金预算的一家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
(二)对同一投标标的,如出现两家以上(含两家)同一报价(指总价)的,则在进行再次报价,取投标报价总价最低并且不超过财政采购资金预算或由评标小组根据投标人的资质、商业信誉、服务质量及承诺、组织供货的能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评议后,决定中标单位。
(三)投标总价必须含以下部分
(1)投标的货物总价;(2)必要的人工费用、差旅费用、质量控制及报告费用和各项税金等。
五、评标结果:
(一)对所有投标人当众宣布,并对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对未中标单位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六、竞争性谈判时间:2018年 6 月 19日下午5时(北京时间)。
七、招标单位:华蓥市环境监测站
联系人 :刘仁平 联系电话: 13882675810
地址: 华蓥市红星西路262号
附件一 报价表(样表)
采购项目:
公司名称:
公司地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品 牌 型 号 |
性能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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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报价单位(签章):
报价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