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蓥国税为不断适应新形势,切实做好稽查工作,着力从四个方面夯实稽查工作基础,提升稽查工作质效。
选案精准化。建立健全稽查案源选案指标体系,从案头分析、动态观察、重点分析等环节规范选案过程和程序;稽查对象实现从“人选”向“机选”转变,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稽查软件收集的数据自动筛选稽查对象,避免选案“主观化”“经验化”;在按时保质完成广安市局下达的稽查任务的同时,结合金税三期系统数据和稽查软件收集的数据,多途径挖掘案源信息,提高选案准确率。
查案规范化。检查前全面掌握被查企业主营业务范围和生产工艺流程,熟悉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税收执法程序,研究制定项目化检查办法,明晰检查案卷制作标准;严格按照《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进户检查,规范稽查取证行为,做到手续齐全、告知到位、政策明了;实现稽查职能由“查处”向“服务”转变,坚持“以查处为手段、服务为宗旨”的原则,引导教育纳税人自我检查、自我纠正涉税问题,充分听取纳税人陈述和意见,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办案严格化。加强国地税联合稽查力度,密切与司法、工商、国土、金融等部门的配合协作,形成治税合力;对发现的税务违法案件,严把法律法规政策关,严格依法按程序收集证据资料、认定违法事实和违法性质,严格准确适用法律;针对案情复杂、涉及面广的涉税案件,稽查局、税源管理单位、征管、政策法规等各部门联合对案件进行集体审议;加大案件曝光力度,落实“黑名单”和联合惩戒措施,助推社会征信体系建设。
队伍专业化。通过理论学习培训、实战锻炼等方式,加强《全国税务稽查规范(1.0版)》和《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全面提升队伍综合素质;组建分行业检查专业团队,实行“传帮带”,打造稽查专业化队伍;注重通过绩效考核促进稽查工作有序开展,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充分发挥绩效“指挥棒”和“助推器”作用;定期组织涉税违法典型案例的整理和讨论学习,掌握最新涉税违法特征和违法手段,提升队伍办案能力。